歼-6是根据前苏联米格-19仿制和发展的,1958年初开始研制,1960年投入批生产,1964年,首批歼-6战斗机交付中国空军使用。是第一种国产超音速战斗机,曾是解放军空军和海军航空兵装备数量最多、服役时间最长、战果最辉煌的国产喷气飞机。歼-6生产了近4000架,在近40年的服役时间里,立下了赫赫战功,1986年停产。

中文名

歼6战斗机

外文名

J-6/F-6

所属国家

中国

飞机类型

喷气式超音速战斗机

生产数量

5205架

参仿原型

苏联米格-19战斗机

研制时间

1958~1960年

服役时间

1964年

退役时间

2010年6月

出口国家

阿尔巴尼亚、巴基斯坦、埃及等国

基本信息

歼6战斗机

类型:单座双发昼间超声速歼击机

乘员:1名

尺寸:机长13.23米,翼展8.414米,机高3.84米,机翼面积26.18平方米

重量:最大起飞重量9074千克,正常起飞重量7588千克,正常着陆重量6418千克,空机重量5571千克,燃油重量(机内)1670千克,(带副油箱)2848千克

动力装置:装2台的涡喷-6甲涡轮喷气发动机,单台最大推力3000千克,加力推力3705千克

性能:最大平飞速度(高度10000米)1541千米/小时,最大平飞马赫数(高度11000米)1.45,最大航程(带副油箱)1522千米

武器装备:固定武器为3门30毫米口径的航炮,总装弹量201发;翼尖可挂2枚霹雳-2空空导弹(早期歼-6Ⅲ没有挂导弹)

简介

歼6战斗机

J-6型飞机是中国沈飞工业公司制造的单座双发超音速战斗机,主要用于国土防空和夺取前线局部制空权,也可执行一定的对地攻击任务。[1]J-6是根据前苏联米格-19仿制和发展的,1958年初开始研制,1960年投入批生产,1964年,首批歼-6战斗机交付中国空军使用。是第一种国产超音速战斗机,曾是解放军空军和海军航空兵装备数量最多、服役时间最长、战果最辉煌的国产喷气飞机。歼-6生产了近4000架,在近40年的服役时间里,立下了赫赫战功。1986年停产,该机采用头部进气,后掠翼,正常式布局,具有尺寸少、重量轻、推重比大、机动性好等特点,适用于近距空战格斗,除装备中国的空军和海军外,还向国外出口。该机有J-6Ⅰ、J-6Ⅱ、J-6Ⅲ、JT-6(歼教六)、J-6甲等多种改型。J-6型飞机是中国沈飞工业公司制造的单座双发超音速战斗机,主要用于国土防空和夺取前线局部制空权,也可执行一定的对地攻击任务。J-6是根据前苏联米格-19仿制和发展的,1958年初开始研制,1960年投入批生产,1964年,首批J-6战斗机交付中国空军使用。是第一种国产超音速战斗机,曾是解放军空军和海军航空兵装备数量最多、服役时间最长、战果最辉煌的国产喷气飞机。J-6生产了近4000架,在近40年的服役时间里,立下了赫赫战功。1986年停产,该机采用头部进气,后掠翼,正常式布局,具有尺寸少、重量轻、推重比大、机动性好等特点,适用于近距空战格斗,除装备中国的空军和海军外,还向国外出口。该机有J-6Ⅰ、J-6Ⅱ、J-6Ⅲ、JT-6(歼教六)、J-6甲等多种改型。

设计特点

米格-19 虽然是第一代超音速战斗机,但本身具有明显的过渡型的特点。在前苏联以及装备该机的部分原华约国家空军中,该机并不占有重要地位,很快被米格-21 所取代。在中国空军中,虽然歼-6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主力歼击机,并且航空工业部门也对该机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改进,但由于米格-19 基本设计的局限性,加之大陆航空工业技术储备不足,使得歼-6 家族的性能水平仍未能取得明显突破。

总体布局

歼6战斗机

歼-6 的总体布局沿袭自米格-19,后虽经多次改进,仍无明显变化(除了强-5 这个衍生型)。[2]该机总体布局特点是:机头进气,大后掠中单翼,低平尾,单垂尾加单腹鳍(歼教-6 为双腹鳍),单座双发。

事实上,这种布局并非米格设计局的全新创造,而是由米格-17 发展而来。如果我们把眼光再放远一点,就可以看到,从米格-15 到米格-17 再到米格-19,其总体布局其实是一脉相承。米格-15 堪称早期喷气式战斗机的经典之一,其布局比较合理且成熟。而米格-17 和米格-19 的出现,重点在速度的突破,沿用米格-15 的布局特点不足为奇。在第一代超音速战斗机中,美国北美 F-100、法国达索“超神秘”也分别沿袭了前身 F-86、“神秘”的布局特点。

从布局上看,米格-19 的设计思想非常突出:稳妥,超音速。当时米格-17 在某些特殊条件下已经可以突破音障,这是米格-19 沿用其布局的原因。新型轴流式涡喷发动机的问世为超音速提供动力保证,大后掠翼提供低阻力保证,这就是米格-19 超音速的基础。

不过,米格-19 的针对性太强(就是为了超音速),同时也由于苏联航空工业自身的技术水平以及装备研制思路等原因,该机并未采用更多的先进技术。就冷战初始的紧张情况来说,这一点无可厚非。而对中国薄弱的航空工业来说,在技术水平上没有明显超越米格-17 的米格-19 更容易仿制——但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没有从米格-19 身上学到更多的东西,这对中国航空工业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

生的螺旋事故,足以证明这一点。然而国内有些文章却宣称,米格-19 采用一对大翼刀就解决了翼尖失速问题,而 F-100 却要用到复杂的全自动前缘缝翼,由此得出结论:苏联设计师远比美国高明。这种片面的说法实在令人哭笑不得。就效果而言,自动缝翼比翼刀好得多。米格-19 的这个设计,既有传统设计思想的影响,也有技术水平的限制(在后来米格-21 的初期选型中,其 E-2 原型机才开始应用前缘襟翼)。对于中国来说,这种设计易于仿制,但同样不利于我们学习先进的航空技术——歼-12 设计之初曾考虑设置前缘缝翼,后来从简取消;到了 1990 年歼-7E 出现,前缘襟翼才开始实用化,而该机装备初期前缘襟翼仍然时毛病不断。

机翼后缘内侧设有后退式襟翼,与米格-17 相同。这种襟翼除了具有单缝襟翼的优点外,放下时还可以增大机翼面积,进一步改善起降性能,但结构比较复杂,只能用于起降状态。后缘襟翼在起飞状态下偏角为 15°,着陆状态下偏 25°。机翼外侧为传统副翼,由于后掠角较大,副翼效率受影响。

歼-6III 改进的时候,机翼是改进重点之一。从现在公开资料的描述看,当年我们是试图通过调整机翼的关键参数来获得更好的超音速性能,不过这个改进实际上改变了原始的翼型设计。现在已经无从判断,当初到底是对机翼外形的修改导致了翼型的改变,还是对翼型的修改引起机翼外形的改动。如果是前者,那么表明我们航空基础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进展;如果是后者,则表明我们仍然处于利用试验手段进行改进的阶段(即先改动,验证了没有问题就沿用,有问题再修改)。从改进效果来看,歼-6III的高速性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幅度有限,除了基本布局的局限性外,发动机推力不足是一个重要原因。

对歼-6III 的改进还导致了另一个意外的后果——飞机静稳定性减小。由于歼-6 采用大后掠翼,歼-6III 减小了翼展等于减小了重心后的机翼面积,导致飞机焦点前移,减小了静稳定度。对歼-6III 的批评中有一条就是“纵向操纵过灵”,这实际上是静稳定性减小的表现——因其导致飞机纵向操纵力矩变小,飞行员只需很小的杆位移即引起飞机俯仰姿态明显改变。第三代战斗机多利用这种设计来减小配平阻力,提高敏捷性,但对于连增稳系统都没有的歼-6III 来说,操纵起来将令人非常头痛。后来歼-6III 改延长前机身,其目的就是为了调整飞机重心,使之与前移的焦点匹配,保持适当的静稳定性。而同样采用歼-6III 机翼的歼-6IV,由于其机头安装了截击雷达,起到了调整重心的作用,反而没有见到类似的批评。

军械系统

歼6战斗机

歼-6 服役的时候,也是空空导弹开始实用化的时候,因此在歼-6 的军械系统上也体现出过渡和混合的特点。进入 1970 年代后,随着国产霹雳-2 号导弹定型投产,后期生产的歼-6 也进行了改进,可以挂载该型导弹,增强对空作战能力。

航炮是歼-6 的主要武器。由于作战要求的不同与性能的限制,歼-6 各型分别独立或混合装备了 23-1 型或 30-1 型航炮,数量 1~3 门。其中 30-1 航炮由于广泛装备歼-6 各型而最为人所熟知。

23-1 型航炮系仿制苏联 NR-23 航炮,为管退式单管炮。NR-23 炮口径 23 毫米,初速 690 米/秒,射速 850 发/分,后座力 25.48 千牛,采用弹链弹带供弹,全重仅 39 千克。可用弹种包括杀伤燃烧曳光弹、穿甲燃烧曳光弹。与之相比,国产 23-1 航炮在射速和后座力方面有些微波动,寿命为 6,000 发。

30-1 型航炮系仿制苏联 NR-30 航炮,仍属于管退式单管炮。NR-30 炮口径 30 毫米,初速 780 米/秒,射速 900 发/分,最大后座力 58.84 千牛,弹链弹带供弹,全重 66 千克。寿命 2,000 发。可用弹种为杀伤爆破燃烧弹。国产 30-1 航炮初速和重量略有波动,射速略低。

导弹系统方面,最初只有引进的米格-19PM 和仿制的歼-6 乙可以挂载霹雳-1 号导弹。但该型导弹性能较差,发射限制多,并未得到广泛应用。贵州飞机厂重新仿制歼-6 甲时,增加了该机挂载霹雳-2 号导弹的能力。不过霹雳-2 号无法挂载于机翼内侧前伸挂梁,因此在副油箱挂点外侧增设一个挂点,用于挂载霹雳-2 号——苏联在其 K-13 导弹投产后,也曾以这种方式改装米格-19P,与新歼-6 甲非常相似。后来出口给巴基斯坦的歼-6 也沿用了这一改进(挂载的是美制“响尾蛇”导弹)。关于导弹挂载能力的改进,多见于出口巴基斯坦的歼-6 照片,而看不到新歼-6 甲或后期歼-6 挂霹雳-2 号导弹的照片,即使是歼-6III 改在翼尖挂霹雳-2 号的照片也是相当罕见的。   作为一种前线歼击机,米格-19 的对地攻击能力相当薄弱,歼-6 也继承了这一特点。该机在不带副油箱时,可以在该挂点挂载 50~250 千克口径的炸弹;或者利用机翼内侧挂点携带 UB-8-57 火箭发射器(苏联型号,国产型号不详),所用的 S-5K 57 毫米火箭弹为对地攻击型,S-5M 为对空型。有意思的是这个机翼内侧挂点。苏联和大部分米格-19 用户均采用机翼后缘挂梁(位于主起落架舱后),而民主德国和中国则采用了前缘延伸挂梁,并为整个歼-6 家族所沿用。文革期间,中国空军为提高歼-6 的对地攻击能力,增设了外挂炸弹架,增强了攻击火力,但由于缺乏相应的轰炸/攻击设备,歼-6 对地攻击能力并没有获得显著改善,仍然是一种只能执行简单对地攻击任务的歼击机。

航空历史

歼6战斗机

歼-6是112厂(沈阳飞机制造公司)在歼-6原型机基础上改型设计的超声速昼间歼击机。主要的改进是提高空战格斗能力,同时提高最大平飞速度,加大航程和缩短起降距离。

自歼-6装备部队之后,由于推重比较大、机动性较好、火力强,受到部队欢迎。但它毕竟是20世纪50年代初期设计的飞机,有不少可以改进之处。例如发动机可以提高推力,延长寿命;飞机设计允许最大马赫数1.6,而实际只达到马赫数1.335;米格-19设计时,尚无空空导弹可用,而到20世纪60年代后期,空空导弹几乎是歼击机的常用兵器。因此,空军提出了改进歼-6飞机的要求,112厂从1968年准备改型设计。1969年2月,空军、第三机械工业部在空军第十一航校联合召开歼-6、歼-7改进改型工作会议,会上明确提出了歼-6改进的战术技术要求,并确定601所、空军一所和空军部队派人参加改进改型工作。根据设计要求,112厂很快确定了方案。主要改进是:换装涡喷-6甲发动机(推力加大);机头进气道中央加进气锥;加大机翼,减少展长;翼尖加挂霹雳-2导弹。

改型设计的歼-6Ⅲ型(3639号)飞机于1969年8月5日由刘建凡首次试飞,经初步试飞认为其性能比歼-6原型有较大提高,试飞中录得最大马赫数1.45,升限17500米。

歼-6Ⅲ是在歼-6原型基础上改型设计的飞机,在飞机的基础结构和主要性能上没有重大的变化。但它又不同于歼-6I、歼-6Ⅱ那样简单的改装,而是进行了中等复杂程度的改进设计,飞机性能有明显改善。

歼-6Ⅲ的主要改进是:将歼-6原动力装置涡喷-6改为涡喷-6甲发动机。发动机的最大推力由2600千克提高到3000千克;加力推力由3250千克提高到3705千克。推力的大幅度的提高,是全机推重比和机动性提高的基础。为适应发动机的改进,进气口唇缘改为更薄的结构,同时增加了中央进气锥。机翼的翼展减少了300毫米,同时加长了翼弦350毫米,机翼总面积比歼-6原型机增加1.18平方米。采用更小的展弦比和更低的翼载荷有助于提高飞机机动性。翼尖挂两枚霹雳-2导弹(早期的歼-6Ⅲ没有挂导弹)。将减速伞舱移至机尾罩上方,对提前开伞、缩短滑跑距离有明显效果。歼-6Ⅲ的单机成本为57.6万元(1973年),制造工时22000小时,金属材料消耗量约9300千克。

1971年12月“航空产品质量座谈会”要求,一定要把歼-6Ⅲ改好。1973年8月,沈飞针对歼-6Ⅲ飞机纵向操纵过灵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112厂于1974年5月开始研制歼-6新Ⅲ。1975年1月,三机部召开了歼-6新Ⅲ方案审查会,同年7月第一架歼-6新Ⅲ(7616号)总装完毕,8月1日首次试飞。这架飞机的改型设计吸取了以前的教训,每一项改进都力求稳妥。经过试飞,各项性能都达到了设计要求。歼-6新Ⅲ在试飞中马赫数达到1.47,升限达到17870米。

歼-6新Ⅲ型飞机是112厂在继承歼-6Ⅲ成功之处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型别。其主要改进有:机身在翼根前沿处加长375毫米,增加第5号油箱,因而机内可多载燃油201千克,增加航程;为了满足新型雷达装机要求,加大了进气锥;换装涡喷-6甲改进型发动机,为满足涡喷-6甲的要求以及由于进气锥的加大,加大了进气口截面。改用零高度火箭弹射座椅,XY-2氧气系统和重量较轻的银锌电瓶;取消1门机身炮,保留2门30-I翼根机炮,备弹量从201发减少为170发,翼尖加挂2枚霹雳-2空空导弹。改用LS—16B盘式刹车和无内胎机轮,从而改善了刹车效果;取消了长期无明显作用的系统装置,如防冰系统、灭火系统、机头照相枪、信号枪、4框和31框防弹钢板、以及横向扰流板操纵机构;液压系统由单系统改为双系统,增加了应急放出襟翼的系统。以便从根本上改变纵向操纵过灵的问题。

歼-6新Ⅲ换装和新装的设备有225测距雷达(歼-6装LCF-3测距雷达)、WL-7全罗盘、XS-6信标机、WJ-2A护尾器、605应答机、772-Ⅲ瞄准具、960干扰机、506双频段电台、941干扰弹、401-2近距导航设备、新一代三向姿态系统、3602保密机、50W单边带电台。

第一架样机首飞成功之后,沈飞继续投入3架份飞机继续试制,1975年5月7日,01架开始进行飞机性能和225测距雷达试飞。由于该机性能比歼-6原型机相比改进不明显,而且发动机长期出现各种故障,两次鉴定试车都没有通过,225测距雷达等新设备也难以过关,定型和后续配套问题颇多。而且随着技术的发展,国内和国际形势的变化,空军不再要求大量装备歼-6,因而歼-6新Ⅲ并未投入大批生产。1978年,歼-6新Ⅲ型飞机停止研制。自项目开始至结束共制造5架飞机。歼-6新Ⅲ的设计资料作为技术储备归档,沈飞则全面恢复歼-6原型飞机的生产。

歼-6新Ⅲ的研制费约1893万元,单机实际成本72万元,额定制造工时32834小时。如果能大批生产,成本自然会降低。"

1969年10月11日,歼-6Ⅲ飞机在北京南苑机场进行飞行表演。副总参谋长吴法宪观看了试飞之后当即决定按样机状态投产,所以歼-6Ⅲ型飞机未经充分试飞和考验,1970年就投入大批生产,当年生产303架。

由于歼-6Ⅲ的设计中没有进行最基本的试验,首次飞行后没有进行充分试飞,更没有验收定型,匆忙投入生产,带来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最主要的是进气道铆钉在飞行中脱落、操纵过灵,尾喷管附近机身温度过高。这些问题使大批飞机无法交付,已出厂的飞机要返厂修理。通过在进气道外壁开放气门的方法,解决了掉铆钉的问题,并通过其他小的修改排除了故障,还进行了翼尖挂导弹的试飞。这项返修工作从1971年持续到1973年。1975年,根据中央军委关于整顿装备的会议决定,歼-6Ⅲ又返回112厂返修,将液压系统改为原型,排除了操纵过灵的问题,同时将减速伞舱移至机尾上部,并加挂导弹,然后交付部队使用。011基地也生产了歼-6Ⅲ飞机,到1974年底共生产85架歼-6Ⅲ。

1971年10月8日,三机部发出了《关于歼-6Ⅲ飞机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贵航生产的歼-6Ⅲ型采用原型进气道的型号为歼-6ⅢA型,沈飞生产的机头加辅助进气门的型号为歼-6ⅢB型,两型飞机均可安装涡喷-6或涡喷-6甲发动机。

歼-6新Ⅲ飞机没有投入大批量生产,仅有5架原型机。"

退役

国产歼6战机正式退出空军编制序列;歼6战机为我国自主生产第一代超音速战机,从1964年首架交付使用,1986年停产,曾是我国空军装备数量最多、服役时间最长、实战中击落敌机最多的国产喷气式超音速战机。从1964年到1968年,歼6战机共击落20多架各型战机,而自己没有一架被击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