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阳光信用卡,主卡申请人如果是本国居民年龄需在18-60周岁之间,如果是境外人士年龄需在25-60周岁之间;附属卡申请人需为主卡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上)。密码消费,安全可靠。一卡双币,全球通用;境外消费,人民币还款;申请便捷,免担保、免保证金;境内境外轻松取现;多种还款方式。

中文名

光大银行阳光信用卡

换卡工本费

20元

功能

一卡双币,全球通用等

主卡申请人

本国居民年龄8-60周岁之间

特色功能

先消费后还款

“阳光信用卡”是符合国际标准的信用卡,不用存款就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充分彰显信用价值。

免息还款期

“阳光信用卡”免息还款期最长50天。只要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本期应还金额,便可享受消费免息还款期待遇。

免担保人免保证金

“阳光信用卡”申领方便、快捷,免担保人,免保证金。

临时信用额度提升

若临时需要较高的信用额度,可申请临时调高信用额度,切实体验到信用消费带来的便利。

及时服务挂失零风险

“阳光信用卡”一旦遗失,请立即向中国光大银行办理挂失,挂失生效后因信用卡使用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将由中国光大银行承担,最大限度地保障您的资金安全。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95,随时随地为提供周全、便捷的服务。

“阳光信用卡”特色商旅服务

申请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且资信良好的个人,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本行发卡机构申请办理个人信用卡主卡。

附属卡申请人资格

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可为其指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年满15周岁以上的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领附属卡,附属卡申请人不满18周岁的,须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主卡持卡人承担附属卡所发生的全部债务。 

港、澳、台同胞无需交纳保证金,等同大陆居民同等条件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