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璐,女,汉族,1979年10月生于湖南永州,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现为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陈璐副教授主要从事于侵权法、亲属研究。

中文名

陈璐

毕业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

学位/学历

博士

职业

教师

专业方向

侵权法、亲属法

任职院校

湖南大学

人物经历

学习经历

陈璐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工作经历

2007.7,陈璐副教授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师。

主要成就

主持项目

2002年司法部“人格权问题研究”(成员)

2003年国家社科基金“类型侵权行为法研究”(成员)

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医疗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研究——来自交强险制度的启示”(成员)

2010年湖南省教育厅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湖南省产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与对策研究”(主持)

2011年湖南省社科“湖南省药品安全制度研究”(主持)

2016年国家社科“我国人用疫苗致害的社会分担法律机制研究”(主持)

学术论文

《论药品召回义务的性质及其在药品责任体系中的地位》(第二作者),《法学》2007年第3期,转载于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07年第7期。

《论个人信用权的保护》(独著),《财经理论与实践》2009年第4期。

《公民基本权利的私法救济》(独著),《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论无过错产品责任原则——以过错对产品责任的影响为分析视角》(独著),《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论产品缺陷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独著),《财经理论与实践》2011年第2期。

社会任职

陈璐副教授兼任湖南省司法厅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