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明,男,汉族,1953年5月生,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197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文化程度。

中文名

刘建明

民族

汉族

籍贯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

出生日期

1953年月日

毕业院校

中央党校

职务

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人生经历

1970.08——1972.12,陕西省平利县水泥厂、造纸厂、火电厂筹建处、吉阳粮管所工人;

1972.12——1976.04,广州空军87434部队修理连战士;

1976.04——1984.12,陕西省平利县粮食局股长、副局长;

1984.12——1986.04,中共陕西省平利县委常委(其间:1983.02—1985.02参加陕西省委党校培训大专班学习);

1986.04——1988.12,中共陕西省平利县委常委、副县长;

1988.12——1992.09,中共陕西省平利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2.09——1995.08,中共陕西省宁陕县委书记(其间:1994.09—1995.07参加中央党校第十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5.08——2000.09,陕西省安康地区行署副专员(其间:1994.09—1997.04参加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学习);

2000.09——2000.10,中共陕西省安康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2000.10——2000.12,中共陕西省安康市委常委、行署副专员;

2000.12——2003.12,中共陕西省安康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2000.03—2003.07在陕西省委党校第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并赴美培训一个月);

2003.12——2004.04,中共陕西省安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4.04——2008.02,中共陕西省安康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02——2008.03,中共陕西省安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8.03——,中共陕西省安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1.12.6免去刘建明同志中共安康市委书记职务。

2012.1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03 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退休。

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1月16日选举刘建明为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人大,党代代表

省第八次、十次、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中共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市第一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市一届、二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