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士官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简称招收士官),是指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直接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到部队服现役。

中文名

招收士官

全 称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

招收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优先招收应届毕业生,男性,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所学专业符合省级直招士官专业范围。[1]

招收专业

全国直招士官涉及计算机、道路运输、自动化、通信、机电设备、机械设计制造、医学技术、语言等270余个军民通用专业。因全国各地报名潜力不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计划和专业略有不同。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截止到8月15日,体检、政考时间由各地征兵办公室自行安排。希望广大应征青年尽快报名,在应征地征兵办公室组织体检前,完成网上报名和初检初审。

报名须知

基本条件

1.身高160cm以上;

2.右眼裸眼视力4.6以上,左眼裸眼视力4.5以上;

3.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建议不要报名:①面颈部文身或者瘢痕长径超过3cm的,带有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③有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残疾的;④患有精神类疾病、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神经系统疾病等严重疾病的。

具体标准条件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为准。

注意事项

1.直招士官工作从8月1日开始,9月10日开始起运入营,9月30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请咨询应征地兵役机关。

2.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密切关注网上审核结论,跟踪掌握应征报名进展情况(直招士官应征进展情况查询),保持通信联络顺畅,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应征。

3.因应征地招收士官专业和计划限制,未能被确定为直招士官送检对象的,还可以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安排参加义务兵征集。

招收流程

招收士官按照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运输的程序办理。

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合格者由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会同学校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审定。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合格者,经全面衡量,择优批准服现役,并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

入伍程序

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招收士官入伍工作,招收部队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招收士官入伍的相关工作。

首次授衔

招收士官入伍后,由所在部队按照审批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并授予相应军衔。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1年后授予中士军衔;高职(专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2年后授予中士军衔。

服役时间

招收士官应当至少服现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和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安排提前退出现役。

招收提干

招收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

学费补偿

招收士官入伍后,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在部队服现役,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具体参考《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

退役安排

招收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接收。

军属待遇

被批准服现役的招收对象,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庭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