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情,“特殊情报”人员的简称,是刑事侦察工作中运用的一种侦察力量,可以为侦察人员及时的反映一些侦察工作需要的信息,及违法犯罪人员的内部信息,以便方便侦察人员侦察破案。特情一般是志愿者,利用自己的背景、关系、身份、技能等执行指派的任务,类似于线人,不同于专职的侦查人员,不具有国家刑侦机关的正式编制,而是在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的领导指挥下,完成特定侦查任务的社会人员。

中文名

特情

组成部分

志愿者

含义

特殊情报”人员的简称

作用

利用自己的背景、关系、身份、技能等执行指派的任务

人员来源

“特情”人员接受分局、刑警队或派出所等公安部门的领导、指挥,大部分属于打零工,干的时间不会很长,也有少数长期为公安服务,在公安内部存有档案,他们也被要求扮演卧底的角色。

一位刑侦民警告诉记者,“特情”分为“灰色人群”和“黑色人群”,派出所主要利用“灰色人群”,即那些常与犯罪人群打交道的人,他们一般有劣迹,但并不严重,而且多为了钱财向警方提供线索。而“黑色人群”指那些有犯罪行为的人,他们主要给刑警提供破获重特大案件的线索。“黑色人群”当“线人”只是为了寻求一种可以使其戴罪立功的“保护”。

据说,原先刑警系统有一支专业的“特情”队伍,成系统的、非零散的,但由于公安系统逐步实行正规化建设,现在这支专业“特情”队伍已经不复存在了。

很多“线人”本身因存在犯罪行为而从事这一行,记者曾采访过一位吸毒多年的男子,他说自己为了维持生计,在买卖毒品的同时也为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以此换取自身生存。“这年头没有这些线人的话,想端掉那些特大作案团伙和那些贩毒团伙根本是不可能……不过,道上有句老话讲得很正确,我们出来混的,生死要自己来决定,但愿他们能一路走好。”一位网友说道。

发展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中,尚未发现有关“线人”或“线人制度”的规定,但实际上存在这种“职业”及其制度,并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由于没有法律规范,对“线人”及其工作性质难以确切界定。[1]

特情”制度在国内的发展现状不一,有的地方对“特情”人员管理严格,比如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政法委的登记备案,符合有关条件的人员才能进入“特情”队伍,这些人的基本素养相对较高,曾经受过处罚,但在办案中被发现有利用价值,可以协助警方破案将其“污点”抹掉。这些人发展为“特情”后还可以通过破案拿到奖金。但也有很多地方管理混乱,比如民警私自发展个人的“特情”,不提供报酬,因为其本身有“把柄”,提供线索后将功补过,而破案人员得到荣誉,双方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