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兵张嘎》改编自徐光耀的小说《小兵张嘎》,讲述了小嘎子在老钟叔、老罗叔、区队长、奶奶的引导下,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八路战士的故事。

该片是北京电影制片厂出品的剧情片,由崔嵬、欧阳红樱联合执导,安吉斯、张莹、葛存壮、于中义主演。该片于1963年在中国上映。

中文名

小兵张嘎

类型

剧情

出品公司

北京电影制片厂

制片地区

中国大陆

拍摄地点

河北白洋淀

导演

崔嵬、欧阳红樱

编剧

徐光耀

主演

安吉斯、张莹、葛存壮、于中义

片长

101

上映时间

对白语言

普通话

色彩

黑白

imdb编码

tt6485574

主要奖项

第二届全国少儿文艺评奖电影类一等奖

在线播放平台

爱奇艺、乐视、电影网、优酷

剧情简介

抗日战争时期的河北白洋淀,调皮莽撞的少年张嘎(安吉斯饰)目睹奶奶为掩护八路军撤退被日寇杀害后,只身来到县城找游击队排长罗金宝(张莹饰),好让他帮忙为奶奶报仇,哪想真遇见罗金宝时,他将对方当作了汉奸,闹了笑话。误会解除后,张嘎梦想成为一名小八路,并想拥有一把枪,结果因为太想得到枪,他不但在和胖墩(吴克勤饰)打赌时耍赖,还违反纪律将某次战斗中收缴到的真枪偷偷藏在了树上的鸟窝里,再闹笑话。

张嘎可没将笑话当笑话看,想不通的他约上胖墩又来到县城,要自个替奶奶报仇。在县城,张嘎遇到鬼子龟田(葛存壮饰)和胖翻译(王澍饰),一番斗智斗勇,两人没从张嘎身上捞得什么好处。一些列事情经历后,张嘎由鲁莽捣蛋的少年成长为真正的八路军小侦察员。[1]

主创团队

演员表

演员表

演员

角色

安吉斯

张嘎

张莹

罗金保

葛存壮

龟田少佐

于中义

快板刘

李健

奶奶

张平

钟亮

周森冠

杨大伯

侯冠群

通讯员

王澍

胖翻译

管宗祥

伪军队长

陈志坚

高杆伪军

李孟尧

纯刚大伯

王炳彧

老满

黄素影

杨大妈

袁其励

卫生员

封顺

伪军乙

于绍康

区队长

程汉坤

大个李

陈志坚

伪军甲

吴克勤

胖墩

李小燕

玉英

安然

伪军官

职员表

职员表

制作人

胡其明、张起

原著

徐光耀

导演

崔嵬、欧阳红樱

副导演(助理)

袁月华

编剧

徐光耀

摄影

聂晶

配乐

刘庄

剪辑

傅正义

美术设计

秦威、成荣远

动作指导

彭修文

造型设计

胡纯美

灯光

赵国发

录音

王韵华[2][3]

角色介绍

张嘎

演员 安吉斯

他年龄13岁,绰号嘎子,他配合侦察员执行任务,表现得勇敢机智、活泼淘气。在一次战斗中,他缴获了伪军一支手枪,竟偷偷把枪藏进了乌鸦窝里,没有上缴。为攻打日军岗楼,他奉命进城侦察。当部队攻打岗楼时,他设法在里面放火,里应外合,全歼日军,救出了钟亮,也替奶奶报了仇。

罗金保

演员 张莹

上级派他带着三块银元和五发子弹从根据地出发潜入日占区。他将嘎子带到八路军队部。队伍转移后,他和嘎子留下来装成卖西瓜的农民,制服日军翻译官,带回队部。罗金保率领队伍攻进鬼子据点,救出区队长和嘎子,打败了龟田。侦察排长,武功高强,心思缜密。

区队长

演员 于绍康

区队长对一名被俘虏的翻译官做工作,使他愿意为八路军效劳,之后放他回去。嘎子堵烟筒家烟筒,区队长批评嘎子,罚他蹲禁闭。嘎子俘获一名伪军官,区队长夸奖了他,并发现他受伤,送他到荷花塘养伤。区队长带领战士攻进日军据点,解救了钟连长和嘎子。是八路军区队长,在队部见到了罗金保带来的嘎子,对嘎子表示欢迎。

奶奶

演员 李健

她是张嘎的奶奶,与张嘎相依为命。她为掩护在家养伤的八路军侦察连长钟亮,被押到祠堂前的广场上,龟田抽出军刀威逼奶奶交出八路,钟大叔挺身而出并且狠揍了龟田,奶奶见钟连长被带走,跑了过来,被龟田杀害。

角色介绍参考资料[1][4]

音乐原声

音乐名称

作曲&指挥

演奏

《参加八路军》

刘庄&彭修文

中央广播民族管弦乐团[3]

幕后制作

1958年,徐光耀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同时创作出《小兵张嘎》的小说与剧本。北京电影制片厂决定将其搬上银幕。徐光耀把改好的剧本交给了崔嵬,崔嵬却没看剧本,便出国访问了。而北影厂的另外一位导演欧阳红樱看了《小兵张嘎》的小说之后,决定筹拍《小兵张嘎》。徐光耀告诉欧阳红樱,电影剧本已经送给崔嵬导演了。欧阳红缨在崔嵬处找到剧本后,两人都想执导影片,最后两个导演决定合作拍摄该片。[5]

该片拍摄中运用了运动长镜头,这些镜头是在技术条件很差的情况下,用手工业式的土办法拍摄的。[6]

影片评价

根据作家徐光耀小说改编的电影《小兵张嘎》,无论在艺术成就还是社会影响上,都是这类影片中的经典之作。该片以幽默活泼的方式,讲述了白洋淀少年张嘎从天真顽皮的孩童成长为机智勇敢的少年英雄的故事。影片一经公映,便受到广大观众欢迎,并引发热议。(人民日报海外版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