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经历
2020年李某萍和罗某某同在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李某萍为护士,罗某某为该院脊柱骨病外科副主任医师(副教授) 。
人物事件
犯罪过程
2020年3月20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萍因债务纠纷在其出租屋内将被害人罗某某杀死。
抓获归案
2020年3月23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萍被(女,25岁)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审讯,李某对因债务原因作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提起公诉
2020年8月8日“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号消息,近日,李凤萍涉嫌故意杀人、盗窃一案,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李凤萍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凤萍因感情、债务与被害人罗某发生争执后,趁被害人罗某酒后熟睡之机剥夺其生命,之后秘密窃取被害人罗某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一审开庭
2020年9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凤萍涉嫌故意杀人、盗窃一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凤萍因感情、债务问题与被害人罗某发生争执后,趁被害人罗某酒后熟睡之机将其杀害,之后秘密窃取被害人罗某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当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的证据,李凤萍及其辩护人也进行了质证。随后,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发表了意见,嫌疑人李凤萍当庭表示认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
一审宣判
2020年10月3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凤萍故意杀人、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李凤萍退赔被害人罗某某经济损失九万八千余元给其亲属 。
二审开庭
2020年12 月22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广西玉林女护士李某萍杀害男医生案二审开庭,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华和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迮传兵一起,担任李某萍二审辩护人。
二审判决
2021年8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对上诉人李凤萍故意杀人、盗窃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律师回应
辩护律师称,该案有诸多间接证据能够印证李某萍是被罗某某多次强迫、恐吓、威胁的情况下才激情杀人。根据李某萍的供述。罗某某多次在酒店开好房间,与李某萍发生性关系后,才转钱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