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制度,氏族是人类从原始社会开始自然形成的血缘组织。原始人过着群体的生活。每个群体的成员都是共同祖先的后代(不排除其中可能有收留或俘虏的外族成员);他们共同生活,共同生产, 共同战斗,财产公有并且有共同的语言、崇拜、葬地等。这种人群就构成一个氏族。每个氏族都有族名,用以区别不同的氏族。

中文名

氏族制度

形成

原始社会

特点

群居

目的

为了生存

历史

当人类还处于亚血族群婚的阶梯没有“父亲”观念,子女跟随母亲氏族,所以氏族按母系区分辈分世代,称为“母系氏族公社”或“母系社会”,随着婚姻进入一夫一妻制,子女改从父亲氏族,于是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

在中国的古代,通常的氏族,最低一辈成员具有共同的高祖。也就是税,氏按是由其一位祖先在五代及五代以内的后裔组成的,氏族的名称即以这位共同祖先所信奉的图腾或其名、字、号、谥作为氏族名号。

民族族长(或叫酋长、首领)则由在世成员中辈高年长而且据有最高威望的人承担。在野蛮时代,氏族首领通常是体格最强大有力的人;在文明时代,族长通常是地位最高的人。族长有权力主持率领全氏族的生产、战斗、祭祖、惩罚等活动。

到第六代成员进入成年并且要举行祭祖仪式时,由于最高祖先只祭至高祖为止(参阅本书《祖先崇拜》),所以氏族成员必然由于第二代祖先的人数而分成着干个不同高祖的人群,这样,原有的氏族就要按不同高祖的第六代人分裂成若干个子氏族。

这若干新的氏族,由于彼此之间具有最亲的血缘关系和最相近的语言、信仰和风俗,自然地在某些活动中(如战争)仍然处于一起。这种比氏族更肩一层的组织叫“胞族”。

尽管具体的情形是复杂的,但从理论上看,每当新氏族诞生,旧民族便发展成包含若干新氏族的胞族。这样一来,原先的胞族便发展成包含若干新胞族的更庞大的社会组织。

这种比胞族更高层的组织,就是若干具有血缘关系的胞族的联合体。如果这个联合体长期在一个地区共同活动,使构成一个“部落”。在重大军事活动中,部落与部落之间也可能由于血缘、语言、信仰等的相近而结成联盟,于是又形成“部落联盟”。

部落联盟内的各部落间具有同姓血缘关系或异姓姻亲关系,并且有共同的军事领袖。这种群体组织,通常已具有民族的性质。

灭亡

商周以后文明社会的氏族,就血缘关系看,跟原始父系社会的氏族是相似的,但本质上又很不相同。原始氏族在氏族内的公有共产制决定了它没有个体小家庭。

氏族成员共同生产生活,氏族便是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单位;文明社会的私有制和阶级制,决定了具有共同高祖的氏族成员只是在观念上同“氏”,而真正共同生产生活的最小组织是以夫妻为主体的小家庭。

《孟子·齐桓晋文之事》说“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八口之家”就是一夫一事加上两个老人连同大约四个子女构成的小家庭,是共同经营“百亩之田”,居住于“五亩之宅”的一个经济小群体。

春秋战国以前,国家的政治组织形式(分封制)与氏族组织形式基本上还是一致的。秦汉以后,随着世袭制的取消,郡县制和新官僚制的出现,氏族制退出政治舞台,但父系氏族制在王室、官僚及农村中,却一直保留着。

《红楼梦》中的贾氏家族,就是封建末世氏族的典型。直到民主革命摧毁了封建宗族势力,才最后宣告氏族制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