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中国首部家庭教育领域的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国事”;1月6日,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在长沙发出;1月17日,深圳宝安法院发出了新法实施后的深圳市首份《家庭教育令》;2月11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发出武汉市首份《家庭教育令》;3月7日,仙居法院法官依据向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送达了《家庭教育令》。

中文名

家庭教育令

实施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发展历程

中国中央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中国首部家庭教育领域的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国事”。《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同时,还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内容。比如,要求家长培养未成年人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等。

中国各地

2022年3月22日晚,资阳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安岳法院督促家长“依法带娃”,发出资阳市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2年11月,嘉禾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社会案例

2022年1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案,并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向其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多关注被监护人的生活状况,如违反裁定,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监护人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2年1月10日,江门新会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寻衅滋事刑事案件中,针对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不到位的情形,分别向存在不良行为的作案人和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并联合新会妇联组织两个家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协助纠正父母监护失职行为,督促其依法尽责带娃。

2022年1月14日,遵义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对这对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这也是《家庭教育促进法》1月1日生效以来,遵义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2年1月14日,天长法院发出安徽首份“家庭教育令”,依法责令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2022年1月17日,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在审理一起涉猥亵儿童刑事案件中,承办法官徐立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这份《家庭教育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深圳市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2年1月26日,万年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针对一起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监护不力情况,发出了万年县人民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2年1月28日,天全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针对监护人失职情况,天全县人民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雅安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2年2月9日,北京平谷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盗窃案件,小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不力的情况,向其父母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被告人父母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

2022年2月9日,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对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并邀请专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2022年2月10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一起涉案未成年被害人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2022年2月11日,在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法官给两位孩子的父亲杨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这是武汉市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2年2月14日,上海市宝山法院对一起离婚后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案中的被执行人李先生发出了宝山区首份《家庭教育令》,也是上海市首份在执行阶段发出的《家庭教育令》。

2022年2月17日,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对一名即将刑满释放的未成年犯的监护人发出该院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该名监护人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

2022年2月,福安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盗窃案件中,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情况,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

2022年2月23日,潜江法院浩口法庭在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针对未成年人父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当的情况,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这也是潜江法院发出的第一份《家庭教育令》。

2022年,福州闽侯发出首份涉非婚生子女家庭教育令。

2022年,鸠江区法院依据该法,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针对被告人父母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发出芜湖法院系统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2年3月,京山法院在一起离婚纠纷中,对长期未尽子女教育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令》。

2022年3月,城厢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犯罪案件中,针对被告人父母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被告人父母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

2022年3月10日,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合议庭向被害人的父母宣布《家庭教育令》。

2022年3月11日,修文法院在公开宣判一起涉未成年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向存在过错行为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

2022年,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上诉案件,针对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青海省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2年3月11日,汉滨区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小方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罚金1000元,同时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存在监护不力、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对小方父母发出全市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其积极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职责。

2022年,针对一起抚养费纠纷中父母监护失责、教育缺位的情况,忠县法院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及时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令》。

2022年3月14日,丰都法院就审理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针对被监护人的父亲未给付抚养费和未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情况,发出了该院首份《家庭教育令》,要求被监护人的父亲积极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和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2022年3月16日,珠山法院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向该案当事人发出该院首份《家庭教育令》,责令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及时进行有效的监护干预,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2022年5月,15岁的扬州少年吴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在城区飙车时将一电动三轮车撞出13米远,导致三轮车驾驶人陈某不治身亡。法院对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四十八条 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有关单位发现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第五十条 负有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主管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职责;

(二)截留、挤占、挪用或者虚报、冒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的情形。

第五十一条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职责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五十二条 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

(一)未依法办理设立手续;

(二)从事超出许可业务范围的行为或作虚假、引人误解宣传,产生不良后果;

(三)侵犯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合法权益。

第五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