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军历史上第一部系统规范共青团工作的专门法规,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军队团组织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军队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步骤。

根据军委立法规划,《中国人民解放军共青团工作条例》从2005年初开始起草,起草课题组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有关文件指示,深入军兵种部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单位进行调研。

主要是:强调了军队共青团的指导思想、地位作用、组织设置、组织原则和领导关系;概括了军队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任务、主要内容、目标要求;细化了团组织自身建设和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团的教育和活动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和程序步骤作出明确规定。

中文名

中国人民解放军共青团工作条例

颁布时间

实施时间

发布单位

中央军委

立法过程

形成初稿后,多次听取四总部有关部门和军区、军兵种和武警部队意见,征求了187个团级以上单位党委和政治机关、近800个共青团组织和1000多名团干部的意见,并听取了共青团中央的意见。

条例先后七易其稿,是在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集我军共青团70多年建设实践经验,凝聚全军智慧的基础上形成的。

内容

《中国人民解放军共青团工作条例》共十章六十条,近一万字。

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至第八章,分别是团组织的职责、团干部的职责与选拔培养、团员的发展与教育管理、团的制度、团的活动、战时团的工作、团旗团徽团歌的使用。第九章是党组织、政治机关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第十章是附则。

主要是:强调了军队共青团的指导思想、地位作用、组织设置、组织原则和领导关系;概括了军队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任务、主要内容、目标要求;细化了团组织自身建设和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团的教育和活动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和程序步骤作出明确规定。

另外,还专门设章,规范了战时团的工作,明确了党组织、政治机关对军队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领导与指导责任,使条例更为系统完善。

看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共青团工作条例》有五大看点,分别如下:

创新性

这部法规从名称、结构到内容,都充满了新意,本身就是一部创新的条例。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军队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加以强调,并强调始终坚持我军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

比如,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年全面发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党建带团建等,作为军队共青团工作的基本任务、主要内容、基本原则,为军队共青团建设和工作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

按照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要求,坚持以学习能力和服务能力为重点,推进团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在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条例适应军事斗争准备需要,对战时团的工作的基本要求、不同作战阶段团的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等作出了规定,为战时充分发挥共青团突击队和生力军作用提供了法规依据。

条例对军委领导反复强调和倡导的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开展学习成才、爱军精武、学习英雄模范等活动,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和社会资源,进行科学素质、文明素养、审美情趣、心理健康和青春期等教育,作出了明确的概括和规定,使共青团建设和工作更富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强调党建带团建

党建带团建,既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团关系的特殊要求,同时也是我军建设的一条历史经验。条例明确,旅、团级单位党的委员会、政治机关包括基层党委(支部)领导共青团工作,首要的一条就是认真履行党委、政治机关职责,坚持党建带团建。

要将共青团工作纳入部队党的建设和全面建设规划,列入议事日程,结合部署总结年度和阶段性工作,分析团组织建设形势,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抓学习,从思想上带;抓组织,从制度上带;抓素质,从能力上带;抓落实,从作风上带。

条例还强调各级党组织、政治机关对共青团工作负有重要的领导与指导责任。为此,条例专门设章,区分师级以上、旅团级和基层三个层面,对党组织、政治机关领导和指导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以及检查监督和处理办法进行明确和规范。

团员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

条例规定,团组织应当按照党员的基本条件,积极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团员加入党组织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

推荐的程序是:团支部根据党支部的要求,对申请入党的优秀团员进行考察,在团小组推荐的基础上,提出发展对象人选名单;召开支部团员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荐的发展对象人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确定推荐对象;经党支部批准后,团支部应当协助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

具体规定战时团的工作

条例规定,参战部队的团组织应当根据党组织、政治机关的指示,紧紧围绕作战不同阶段任务,适应战场环境变化,培育团员、青年的战斗精神,灵活开展战时团的工作。

召开团的会议,分析团员、青年临战思想状况,确定团组织战前动员的主要内容,根据部队担负的作战任务,完善战时团的工作方案;协助党组织、政治机关根据作战编成,建立健全团的组织,配齐团的干部和骨干;

配合党组织、政治机关进行战前动员,激发团员、青年的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心;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参加临战训练,为夺取作战胜利献计献策。

明确团旗团徽团歌的使用规范

条例对团旗、团徽、团歌的使用作出明确的规定。条例规定,团员代表大会、团员代表会议、团员大会和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的会场,应当悬挂团旗。团旗和党旗同时悬挂时,团旗应当挂在面向会场的右方。

团组织举行重要庆祝活动、纪念活动、主题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团旗与国旗、党旗、军旗同时使用时,团旗应当置于国旗、党旗、军旗的后面。

团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会议的会场,应当悬挂团徽。团组织在颁发的奖状、奖旗和荣誉性文书、证件上,以及团的出版物上,可以加印团徽图案。

在举行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时,团组织应当向新团员颁发团的徽章。团员、团干部和青年工作干部平时可以佩戴团的徽章,参加团的重要活动应当佩戴团的徽章。

召开团员代表大会、团员代表会议和团员大会,应当唱团歌。团组织举行庆祝活动、纪念活动、主题团日活动,可以唱团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