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是中国当代作家莫言创作的中篇小说。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 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主人公余占鳌是一个热血汉子,身体里面充满了正义与野蛮。

余占鳌为了心爱的女人去杀人放火,并且霸占了之后成为他妻子的戴凤莲。余占鳌为报仇雪耻,苦练枪法,把曾经非礼过他妻子的土匪一网打尽。

余占鳌抗日,并没真正地认识到抗战的本质。余占鳌身上散发着十分鲜活的人性,但是在其身上也充满了野蛮与无知的兽性。 

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

《红高粱》从民间的角度给读者再现了抗日战争的年代,展现的是一种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

《红高粱》是一部表现高密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顽强生命力和充满血性与民族精神的经典之作。

书名

红高粱

作者

莫言

出版时间

文学体裁

中篇小说

作品字数

13.8万字

内容简介

《红高粱》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 [5]  故事的主线是“我”的爷爷和奶奶,故事发生的主要地点是高密东北乡。“我”的爷爷叫余占鳌,奶奶叫戴凤莲,至于高密东北乡这个地方作者对其做过如下的描述:“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同时最圣洁最龌龊,也是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以及最能喝酒和最能爱的地方,这就是高密东北乡。” 

“我”爷爷余占鳌,他勇敢剽悍、风流倜傥,他是高密东北乡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又是精忠报国的英雄,他所有类似于土匪的行径几乎都合乎最善良而单纯的人性之美,因此他似匪非匪,他杀人越货却能得到谅解与宽恕甚至让他的子孙为之骄傲。

“我”奶奶戴凤莲,做大姑娘时因为有一双难得的小脚和姣好的面容,被拥有高粱酒作坊的财主单廷秀看重,曾外祖父为了钱财小利不惜将刚满十六岁的戴凤莲嫁给了单廷秀得麻风病的独生儿子单扁郎。 

而“我”奶奶戴凤莲她不甘嫁给麻风病人单扁郎,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她虽然生活在封建社会,从小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工,可她却不亚于一个女中豪杰,她目光长远,敢作敢当,她积极鼓励爷爷抗日并且自己也是一位抗日的女英雄。她得到了爷爷的爱也得到了很多人的尊重。

“我”的父亲余豆官则确确实实地印证了那一句:“虎父无犬子。”麻木懦弱的晚辈们则在祖、父辈们创造的辉煌历史面前羞愧难当、无地自容,但同时,那明亮的光环又指引着晚辈们的回归之路。

红高粱

作品背景

1928年,中共山东省委派人到南郭庄一带建立贫民会,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南郭庄大部分村民都加入了贫民会,成员达200余人。后来,曹克明(“余占鳌”)等人又相继在潍河东岸的一些村庄建立了贫民会组织,随着会员的日益增多,高密县委决定组织南郭庄农民暴动。农历8月21日晚,暴动开始。曹克明率领暴动农民烧毁了南郭庄的四门和几家地主的房子,分了地主家的粮食财产。并且在大街上摆了桌子,召开群众大会,成立了政权组织。南郭庄农民暴动的消息一传开,县政府马上组织联庄会反击,贫民会抵挡不住,坚持不到一月就宣告失败,曹克明也逃离高密。

暴动流产后,曹克明叛变了革命

关于这段历史,《高密党史资料》中有一篇名为《关于高密斗争的点滴回忆》的文章,介绍得非常详细。该文作者耿梅村,原来曾在潍县、高密一带从事地下工作,他在文章中说:“1929年5月至1930年上半年,曹克明来潍县任县委书记。……事后(指“潍县桥西山会暴动”一事)曹克明要回家看看,说家里还有几棵梧桐,想卖掉弄点经费。一回家,即被家里人看起来,由动摇而叛变。这是1930年春天的事。曹克明叛变后,潍县党组织又遭到一次破坏,于清书同志(曾任省委秘书)被捕了。1931年4月5日,清书同邓恩铭等二十一位同志,都惨遭杀害。”

曹克明变节后,回乡参加了当地的联庄会。并利用联庄会拉起了一支队伍,又收编了附近一些大大小小的土匪武装,手下有了一千多号人马,成了高密一带呼风唤雨的人物。

当时驻潍县的国民政府山东省第八行政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是厉文礼,抗战爆发后,他将所属各县自卫团、联庄会及各地抗日游击队重新组合,把规模较大的几支改编为直属部队,曹克明部编为第六游击总队,后更名为山东省第八专区保安六团,曹克明先后担任总队长和团长。

1938年4月16日,曹克明率领队伍在胶莱河古渡孙家口打了一个漂亮的伏击战,烧毁敌人汽车8辆,歼灭日军30多人,轰动了整个胶东,曹克明也被誉为“抗日英雄”——这就是《红高粱》中所描述的“我爷爷”在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汽车队的故事。

主要人物

余占鳌

男主人公:“我爷爷”余占鳌

余占鳌,北国高大挺拔的红高粱哺育的一条刚烈的硬汉。他是一个地道的农民,疾恶如仇的他杀了与母亲通奸的和尚,做了低贱的轿夫。一次偶然的抬轿经历使他不顾一切地爱上了戴凤莲。余占鳌一生杀人越货,与“我”奶奶在高粱地里纵情野合。“野合”粗而不俗,描写的是“我”奶奶和“我”爷爷本性的凸现,是反封建、追求幸福的象征,也是“我”爷爷、“我”奶奶为人性的自由而向封建道德破胆开战的精神所至,更是《红高粱》人物的原生态最突出的表现。他虽没有彪炳史册,但正是他们这些汉子创造了历史,打铸着民族精神。

红高粱

余占鳌这一人物形象具有一种动感之美。人们倾听那被摧残、被压抑的人性在呼唤,一种灵与肉搏斗的呻吟,那是一种值得回忆和记忆的民族精神积淀的告诫,一种只有生长在红高粱土地上才能体验到的关于人的价值、关于民族精神、关于伦理道德、关于历史进程、关于整个人类生活本质的哲理。莫言把这些深邃的哲理都融入余占鳌追求自由及原生态的性格中,使余占鳌身上放出了独特的人性的光辉,在原生态的艺术中呼唤了人性之美。

“高密东北乡” ——这块黑土地孕育了余占鳌这样一个善恶结合的土匪头子。余占鳌是集善恶美丑于一身的典型人物。在整个抗战过程中,他的反抗是彻底的,但手段也是相当残酷的。他表达爱恨的方式就是杀人,包括他的亲叔叔余大牙,对手花脖子,情敌单家父子。而这种“杀人”的行为,在传统的伦理道德中无疑是“恶”的,是不可饶恕的。但在具体的价值行为中,他杀人的行为却又是高度的“ 善”,是高度的英雄主义和高度的爱国主义的表现。在爱情的准绳上,余占鳌杀死仗势欺人的单家父子,是为了拯救深陷苦海的爱人;他杀死酒后乱性的余大牙,是为了还无辜少女曹玲子一个公道;他杀死流氓头子“花脖子”,是为了当地百姓免于盘剥之苦……这些都恰恰表现出了一种深邃人性的“善”。余占鳌本性的“善”和手段的“恶”并不矛盾,“他们的人生行为已很难用惯常的伦理道德规范去衡量,也难以用善与恶、美与丑这样简单的二元判断去评价他们,而是善中有恶、美中有丑、相互纠缠。”他只是徘徊和游离于道德伦理和法律纲常外的另一个层面。作为一个疾恶如仇而又豪放不羁的原汁原味的英雄,他无法跳出这个特定历史环境下所决定的局限性,而恰好在这一历史局限性里,表现的是民族豪放的性格和顽强的生存意识。

戴凤莲

女主人公:“我奶奶”戴凤莲

来自中国高密东北乡,土生土长的农民。丰腴、热烈、果断、泼辣、敢爱敢恨、敢做敢当,以较弱之躯拥抱爱与自由,崇尚力与美,承受着全部的痛苦与欢快。

“我奶奶”戴凤莲,不到6岁就开始缠脚,“我的外曾祖母”用布一丈余长的布勒断了奶奶的脚骨,缠就一双三寸金莲。奶奶身高1.6米,体重60公斤。16岁那年,就由她的父亲做主嫁给了高密东北乡有名的财主单延秀的独生子单扁郎。单家开着烧酒锅,以廉价高粱为原料酿造优质白酒,方圆几百里都有名。风传单扁郎早就染上了麻风病。在三天的回门路上“我奶奶”戴凤莲与“我爷爷”余占鳌在高粱地里野合,后来又与“我爷爷”余占鳌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

红高粱

作品鉴赏

主题思想

《红高粱》小说的主题思想既张扬活得豪爽、个性解放、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又歌颂英勇抗日的爱国主义精神。所谓“个性解放”,指“人”的个性的解放。“人”是“灵”与“肉”,“神性”与“兽性”,“精神”与“物质”,“社会的人”与“自然的人”的统一。人具有“自然人性”——“人”的生存本能与自然情欲。鲁迅提出人所必需的“生存、温饱、发展”又予以限定——呼唤感性形态的“生”的自由与欢乐;又注重“限制纵欲”,明确提出要用“理性”对自然本能进行适当的抑制与调节:“我之所谓生存,并不是苟活;所谓温饱,并不是奢侈;所谓发展,也不是放纵。”既要求自由发展自我,又讲究自我控制与自我负责,理性和非理性的互相联系、渗透与制约。《红高粱》既描写与肯定了“我爷爷”余占鳌、“我奶奶”戴凤莲旺盛的生存本能与自然情欲、充盈的感性生命的自由与欢乐;同时,又描写与肯定了他们的另一侧面,即“社会的人”的“理性生命”。余占鳌面对劫贼的劫财劫色,目睹戴凤莲这一弱女子向自己求助的“亢奋的眼睛”,实难苟安,只得冲上去铲除劫贼。他遵循的就是民间广为流传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道德准则。有些论者将“高粱地野合”说成是余占鳌占有戴凤莲,实在冤枉。

小说的描写很清楚:“奶奶和爷爷在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相亲相爱,两颗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比他们彼此愉悦的肉体贴得还要紧。”他们不仅是“感性生命”的两情相悦,而且更是“理性生命”的两颗反叛封建强迫婚姻之心的相通。再者,就在这个高粱地里,戴凤莲“六神无主,泪水流到腮边”,向余占鳌求救地诉说:“他真是麻风。”而单家父子凭借强大的经济势力,置戴凤莲的誓死反抗与全体村民的沉默反对于不顾,实际上即将强行用麻风病菌慢性屠戮一个16岁的花季少女。你死我活,别无选择。余占鳌清醒地看透了事态的严峻与紧迫,毅然先下手铲除了这两个企图杀人于无声的凶手。这不仅于情,而且于理,甚至于民间的不成文法,他的选择都是对的。此外,余占鳌与戴凤莲投身于民族革命战争,伏击日军车队,显然既是出于对日寇的痛恨与愤慨之情,也是为了卫国保家乡的崇高目的。《红高粱》所描写与歌颂的是“灵”“肉”结合、“情”“理”统一的爷爷、奶奶们的敢想、敢做、敢爱、敢恨的气概。除了“张扬个性解放”的主题以外,也有些评论实际上认为,《红高粱》表现的是抗日爱国的主题。例如《游魂的复活》一文写道:作家“只是要复活那些游荡在他的故乡红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于是,投身于民族革命战争的人民化为刘罗汉、余占鳌、奶奶、豆官等个性奇异的人物;而这些高于民族精神的人格,又融汇到特殊氛围——那无边无际散发着甜腥气息的红高粱地,成为悲壮、神圣、永恒的象征。”这显然即“誓死反抗日本侵略保家卫国的英雄人民永垂不朽”的形象表述。“个性解放”与“抗日爱国”这两种主题都是颇为接近小说文本的。

《红高粱》作品讲述了余占鳌领导的游击队是一支理性的有目的、有组织、经过训练的民间抗日武装。在日本侵略军的魔爪伸进高密东北乡之际,“余司令树起抗日旗”,拉起抗日的队伍,目的明确,剑指鬼子。他请任副官担任教官,既开展政治教育,又进行军事训练。“高粱红了,东洋鬼子来了,国破了,家亡了,同胞们快起来,拿起刀拿起枪,打鬼子保家乡”,唱出了他们卫国保家的心声。大刀、土炮、鸟枪、老汉阳、两支手枪与三支大盖子枪,是他们训练与杀敌的武器。游击队纪律严明,对余占鳌有养育之恩的叔父余大牙强奸民女,司令抑制私情,最终按照任副官的意见,将他就地正法。游击队坚持联合御侮,当余司令和冷支队长发生争执,戴凤莲说:“这不是动刀动枪的地方,有本事对着日本人使去。”余司令甚至忍辱负重地说:“谁是土匪?谁不是土匪?能打日本就是中国的大英雄。”他还教育儿子豆官要把“枪子儿先向日本人身上打”。游击队“连聋带哑连瘸带拐不过40人,摆在大路上,30多人缩成一团,像一条冻僵了的蛇”,就是这么一支队伍,却在一场伏击中消灭了包括一名少将在内的日军车队40多个鬼子官兵。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具有宁愿战死也要保家卫国的大无畏牺牲精神。

红高粱,电视剧

作品还通过叙述者“我”对爷爷奶奶们的抗日业绩,或寓论于叙,或直接赞美。“我”称赞爷爷为“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我”记叙道:爷爷1958年从日本归来时,村里举行了盛大的典礼,县长尊爷爷为老英雄,给他敬酒,说他给全县人民带来了光荣。“我”称赞爷爷辈的父老乡亲们“精忠报国,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我”认为:“用铁耙挡住鬼子汽车退路的计谋竟是我奶奶这个女流想出来的。我奶奶也应该是抗日的先锋,民族的英雄。”“我”还写道:“奶奶,这一担沉重的拤饼,把她柔嫰的肩膀压出了一道深深紫印,这紫印伴随着她离开了人世,升到了天国。这道紫印,是我奶奶英勇抗日的光荣的标志。”作家莫言说:《红高粱》的叙述者“我”采取的“全知全能”“这种视角同时也是一种对历史的评判态度。”这种“评判态度”既然是“历史的”,无疑是客观公正的、实事求是的。

小说《红高粱》不仅张扬了个性解放,而且还颂扬了抗日爱国的顽强意志与牺牲精神。文学作品这种启蒙与救亡的双重主题是对五四传统的继承,五四学生运动与新文化运动,都是在帝国主义对中国侵略日益加剧,民族危机感和民族自强、自立以及救亡的历史要求日益紧迫的时候。也正为此,五四那一代,在强调个性解放时,同时强调了自我牺牲精神。 

叙事艺术

一、叙事语言——审美还是审丑

《红高粱》的整个符号系统就是一个多侧面多层次的审美范畴,其中的人物语言是粗话、脏话、野话、荤话、骂人话、调情话等粗俗污秽的乡村用语,是典型的高密农民在说话,这种在旁人看来近乎疯癫的语言在小说的环境中却有一种独特的美感,这种语言风格表现了作者独特的审美趣味。

( 一) 粗俗又崇高的人物对白

《红高粱》中的人物对白是作品的一大亮点。个性化的民间口语贯穿于故事的始终,在扑面而来的乡土气息中,读者既能感受到民间口语原汁原味的“粗俗”,又能听到粗俗背后那份源自生命底层最原始、最崇高力量的呐喊。

二段对白:

1、余司令大喊一声:“日本狗!狗娘养的日本!”余司令一愣神,踢了王文义一脚,说:“你娘个蛋!没有头还会说话!”

2、“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

第一段对白是“我爷爷”余占鳌带领游击队打日本鬼子时的几句话可以说是脏字连篇可谓粗俗。寥寥几句话就将一个粗野豪放、蛮横顽强的土匪形象栩栩如生地呈现在读者眼前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匪气和英雄气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里,很难将余占鳌的脏话归结为一种粗鄙的表现,在抗日的民族大义面前,这几句脏话因为饱含了一个中华男儿的血性而变得真实可感、丰满崇高。

第二段对白是“我奶奶”临死前对这一生的总结。她敢爱敢恨敢想敢做不怕天谴不怕报应把跟“我爷爷”在高粱地里野合说成是“对自己身体做主”把和长工罗汉大爷偷情说成是“对幸福的追求”视贞节于无物视名誉为粪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奶奶”的所言所语、所作所为有悖于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对女子贞节操守的要求,是一种不守妇道的放荡表现。但从“我奶”最后的话语中,读者全然不会觉得这是一个水性杨花、贪恋肉欲的女人在强词夺理,而是一个大胆热烈的女权卫士对幸福、对生命的执着追求。莫言作为一个立足于民间的作家,他笔下人物的语言充满了泥土的气味,在《红高粱》中,能从人物的语言里听到来自于底层农民特有的说话风格和特点,粗俗中显质朴,粗俗中显崇高,这看似矛盾的语言特点在莫言独具匠心的叙事艺术中得到了和谐的统一。

(二)爱憎交织的场面叙述

场面描写一直是莫言的拿手好戏,莫言在场面描写中喜欢使用通感,而且想象离奇大胆,语言汁液横流,饱满生动,给人一个更广阔的想象世界和更复杂的感觉空间。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创作者要有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在小说《红高粱》中,充斥了大量的场面描写。对高粱地的场面描写:

1、一穗一穗被露水打得精湿的高粱在雾洞里忧恺地注视着我父亲,父亲也虔诚地望着它们。父亲忧然大悟,明白了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它们根扎黑土,受日精月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2、奶奶注视着红高粱,在她的眼睛里,高粱们奇橘瑰丽,奇形怪状,它们呻吟着,扭曲着,呼号着,缠绕着,时而像魔鬼,时而像亲人,它们在奶奶眼里盘结成蛇样的一团,又呼喇喇地伸展开来,奶奶无法说出它们的光彩了。

莫言对同一片高粱地选用了语体色彩截然相反的叙事语言。这既是作者主观情感的宣泄又是对作品主题的侧面烘托。第一个语段是“我父亲” 追随着“我爷爷”去打鬼子潞过高粱地时的所思所想。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孕育着生机和希望而红高粱就是这片土地永远的主人,它们受雨露滋润,得天地精华,世世代代生长在这里,见证了高密东北乡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池见证了黑土地上英雄儿女保卫家园、反抗侵略的壮举。“我父亲”站在高粱地面前的思想活动,就像一个虔诚的教徒在佛祖面前朝圣、祈祷。在这段描写中,莫言赋予了红高粱最饱满的灵魂和最伟大的生命。他以红高粱作为隐喻,实际上是在讴歌像红高粱一样生生世世守卫着自己家园的民族英雄。在小说的结尾处,莫言这样写道:“谨以此文召唤那些游荡在我们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这种直抒胸臆的情感宣泄是对《红高粱》主题最好的诊释,体现了作者对故乡土地上像红高粱一样坚毅的人们最由衷、最热烈的爱。

第二个语段是“我奶奶”临死前眼中的红高粱景象。在这里,红高粱俨然已从上帝变成了魔鬼,它们用最丑陋的形态最恶心的声音将“我奶奶”一步步送到了生命的终点。同样的一片高粱地,却出现了强烈的情感反差,这看似矛盾,但只要认真阅读一下文本就会明白作者这样写的意图。“我奶奶”是在给抗日部队送饭的路上死于日本人的枪口之下,在莫言笔下,这片红高粱就是埋葬“我奶奶” 的坟墓, 它们嗜血成性,丑恶肮脏,这正是对日本侵略者罪恶行径的真实写照。

莫言爱这片高粱地,因为它养育了一代代英勇不屈的高密子孙。恨这片高粱地,因为它见证了悲惨的历史,浸染了人民的鲜血。这种矛盾的情感用莫言自己的话说就是:“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崛凝、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的地方。”作为先锋文学的代表人物 莫言在营造美丑时,十分注重语言的夸大和张力,美就要美得彻底,丑就要丑得变形,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创作意图得到最深刻的凸显。小说中对红高粱的反差描写也是作者一贯叙事风格的集中体现。

二、叙事视角——谁在讲故事

在小说《红高粱》中作者打破了叙事视角的常规用法将多种叙事视角交替使用达到了意想不到的艺术效果。

小说《红高粱》主要讲述的是“我爷爷”和“我奶奶”的爱情故事。从故事层面上看,“我”并没有在现场直接参与到故事,并不知道“我爷爷”和“我奶奶”的心理活动。按照一般的叙事手法作者完全可以采用第三人称外视角进行叙述然而在《红高粱》中, “我”不仅作为一个公开露面的叙述者,而且还成为了故事的组成部分,“我爷爷”和“我奶奶”的故事以“我”的叙事声音为基点,在历史与现实之间来回穿梭。这样的叙事视角直接把“我”带入到了故事的语境,带入到了历史的现场。所以作为叙事者的“我”不仅不是局外人而且还能够知道“我爷爷” 、“我奶奶”的言行和心理活动甚至知道一些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如“我”可以嗅到“奶奶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可以听到“我奶奶”坐在花桥里“心跳如鼓”河以看到“我爷爷”和“我奶奶”在高粱地里野合的具体细节。

红高粱

从小说的内容来看,“我奶奶”在我出生前就已经死去,“我爷爷”也没有对“我”进行直接地讲述,显然,“我”根本不可能从当事人的口中知道这些私密的事件,也不可能从其他人的口中得知。然而作为叙述者的“我”却凭借历史想象超越时空的界限追述了那些“我”并不在场的历史。不仅如此,“我”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对他们发表评论:“我深信,我奶奶什么事都敢干只要她愿意。她老人家不仅仅是抗日英雄,也是一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莫言在创作思想和艺术上受哥伦比亚魔幻现实主义作家马尔克斯的影响很大,魔幻现实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利用“魔幻”般的视角拉近历史与现实之间的距离。莫言同样引用了这种手法,只不过把“马贡多”换成了“高密东北乡”从这一点来说《红高粱》中“我”全知全能的叙事视角是作者对魔幻现实主义创作手法的借鉴和创新。但是在小说《红高粱》中,“我”并不是从始至终都是全知全能的,在对许多场景的描写中作者又采用了第三人称外视角,这就由“我”在讲故事变成了“他们”讲自己的故事。如小说的结尾处这样写道:父亲从河堤上检起一张未跌散的扦饼,递给爷爷,说:“爹,您吃吧,这是俺娘擀的拤饼。”爷爷说:“你吃吧!”父亲把饼塞到爷爷手里,说:“我再去检。”父亲又检来一张拤饼,狠狠地咬了一口。在这段描写中,作者没有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也没有发表一句评论,而是跳到故事外面,以人物对话的形式,冷静客观地还原了当时的现场。“我父亲”和“我爷爷”吃着死去的“我奶奶”擀的拤饼,并没有流露出悲伤的神色,也没有过多的言语交流。在经历了战争的洗礼后,生死在他们眼中变得淡然。莫言以一种“无声胜有声”的冷静描述,给读者带来了强烈的情感冲击,这种震撼并不是作者用语言可以营造的,而是读者在结合了自己人生经历的基础上的一种深层次的情感体验。

纵观整部小说,莫言在全知和限知的叙事视角中来回穿梭,在讲述别人故事的同时,也在聆听着别人讲故事。限知视角的使用消解了文本中“我”的存在,给读者以公正客观的感觉。全知视角的使用又使“我”在故事中无处不在,仿佛是“我”在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件事情。这种看似矛盾的视角转换使莫言不但能够自如地掌控叙事节奏还能给读者以足够的想象空间,在叙述上真正做到用技而不炫技,主观又不失公允。

作品影响

《红高粱》电影于1988年该片获得第38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成为首部获得此奖的中国电影  。

《红高粱》电视剧女主角周迅获第21届上海电视节颁发的白玉兰奖最佳女主角。 

1987年11月,香港出版《八十年代中国大陆小说选》,香港作家西西负责编选的第一辑就推出了莫言的《红高粱》。

1993年,维京出版社出版了由葛浩文(Howard Goldblatt)教授翻译的《红高粱》。

葛浩文被中美媒体称为“莫言唯一首席接生婆”。数十年来,他已将莫言的十多部作品介绍给英语读者。有评论称,没有他把莫言的多部小说翻译成英文,莫言的影响力恐怕难以深入西方。

陈安娜(Anna Gustafsson Chen)因将莫言作品译成瑞典语而为中国读者熟知。陈安娜坦在书店里看到了葛浩文的英文译本,就尝试翻译。后来她用瑞典语陆续翻译出版了《红高粱家族》等。正是因为有这几部莫言重要作品的瑞典语版,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才将莫言锁定为2012年文学奖得主。

1989年,日本翻译家井口晃翻译出版了《红高粱》,1990年又出版了《红高粱》(续)。

2014年10月23日,莫言《红高粱家族》的爱沙尼亚语版也在爱沙尼亚的塔尔图举行了首发。

莫言和他的《红高粱》还影响到很多作家。作家麦家说,1986年,中国内地刚开始接触拉美文学,家族叙事和魔幻主义成为文学青年心中文学创新的样板;“人的解放”,成为他们这代人新的价值观……莫言的《红高粱》在这些方面满足了一个时代的阅读期待:“原来历史还可以这样写!他以家族回忆的方式替代了民族、国家这些宏大的词汇,被称之为‘新历史主义’的开山以及代表之作。”《红高粱》让小说家毕飞宇相信“小说家的器官原来是长在小说里的,同样,小说原来是长在小说家身上的”。 

2018年9月,入选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最有影响力小说。

作品相关

《红高粱》最初于1986年在《人民文学》杂志问世,1987年,包括中篇小说《红高粱》在内的五部中篇串成《红高粱家族》,由解放军文艺出版社推出。电影改编自《红高粱》,而电视剧《红高粱》 则改编自《红高粱家族》。

社会评论

莫言“用魔幻般的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和现代融为一体”。

在中国当代文学的进程中,我不敢说《红高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上限,上限是不存在的,可是我可以说,《红高粱》为我们给出了一个下限,这个下限的意义就在于,作家必须首先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小说是人写的,前提是你这个人必须是解放的,起码你的内心充满了解放的动机。

作者简介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县  ,中国当代著名作家  。代表作品:《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檀香刑》、《生死疲劳》、《蛙》等。  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莫言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高密,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亦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春夜雨霏霏》,1984年因《透明的红萝卜》而一举成名。1986年,在《人民文学》杂志发表中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引起文坛极大轰动。1987年担任电影《红高粱》编剧,该片获得了第38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2011年凭借小说《蛙》获得茅盾文学奖。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是:通过幻觉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2013年担任网络文学大学名誉校长。2016年12月,当选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2017年11月,莫言获香港浸会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学位。同年12月,凭借作品《天下太平》,获“2017汪曾祺华语小说奖”中的短篇小说奖。莫言因一系列乡土作品充满“怀乡”“怨乡”的复杂情感,被称为“寻根文学”作家。据不完全统计,莫言的作品至少已经被翻译成40种语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