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江苏省海安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南京市溧水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2014年8月,姜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组织调查。2014年12月,因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5年02月03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决定逮捕,案件正在侦查中。

中文名

姜明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67年3月日

出生地

江苏省海安县

信仰

共产主义

入党时间

1995年5月

工作时间

1990年8月

人物经历

1990年8月--2001年4月先后任江苏省南京市委农工部集体资产处副处长、综合处处长、市委农工办秘书处处长等职务;

2001年4月--2002年11月 任江苏省溧水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

2002年11月--2004年7月 任江苏省溧水县副县长、党组成员;

2004年8月--2007年11月 任江苏省溧水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2007年11月--2008年6月 任中共江苏省溧水县委副书记;

2008年6月--2009年1月 任中共江苏省溧水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

2009年1月--2011年12月 任中共江苏省溧水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12月--2012年3月 任中共江苏省溧水县委书记、县长;

2012年3月--2013年4月 任中共江苏省溧水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4月--2014年8月 任中共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任免信息

2009年1月9日,中共江苏省溧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补选姜明为溧水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2年3月24日,中共江苏省溧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姜明当选为溧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12月16日,中共江苏省溧水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会上宣布江苏省委、南京市委对溧水县委主要领导的人事任免决定:姜明任中共江苏省溧水县委书记。

人物违纪

接受调查

2014年8月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公告: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委书记姜明(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1]

立案侦查

2014年12月26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中共南京市溧水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姜明(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批准逮捕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中共南京市溧水区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姜明(副厅级)决定逮捕。

提起公诉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原区委书记姜明(副厅级)涉嫌受贿、重婚犯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已由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