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浩,男,回族,1964年8月出生,唐山人,1996年6月入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曾任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21年7月,杨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河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文名

杨浩

国籍

中国

民族

回族

出生日期

1964年8月日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人物履历

1982.07--1983.01 唐山市床单厂工人;

1983.01--1988.10 唐山市开滦马家沟矿工人;

1988.10--1989.11 唐山市开滦矿务局公安处工人;

1989.11--1992.02 唐山市开平区城建局工人;

1992.02--1995.06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法警检察员;

1995.06--1995.10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正股级检察员(1992.07--1995.07在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95.10--1996.11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1996.11--1998.09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

1998.09--2001.09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1.09--2003.04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科级检察员、检委会成员;

2003.04--2007.06 玉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2.09--2004.12在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7.06--2007.07 免职,待分配;

2007.07--2008.07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

2008.07--2013.03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反贪局局长;

2013.03--2013.04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2013.04--2016.10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6.10--2016.12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二级高级检察官;

2016.12--2017.01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党组书记,二级高级检察官;

2017.01--2017.04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党组书记,二级高级检察官;

2017.04--2019.08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二级高级检察官;

2019.08--2021.06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一级高级检察官;

2019.08--2021.06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一级高级检察官[1]

2021.06--2021.07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

职务任免

2017年1月4日,沧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任杨浩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理检察长。

2017年4月13日,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杨浩(回族)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017年5月26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任命:杨浩为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1年7月6日,据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河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免去职务

2021年7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浩辞去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