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平,男,苗族,城步苗族自治县人,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中文名

李卫平

国籍

中国

民族

苗族

出生日期

1966年10月日

性别

出生地

城步苗族自治县

人物履历

1987.07--1988.08,城步苗族自治县南山牧场办公室秘书;

1988.08--1989.04,城步苗族自治县政府办干部;

1989.04--1992.08,城步苗族自治县计委计划组副组长;

1992.08--1996.04,城步苗族自治县南山牧场办公室副主任、矿泉水公司经理、绿色食品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经理;

1996.04--1997.03,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1997.03--1997.11,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税务检察局局长;

1997.11--1998.04,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渎职犯罪侦查局局长;

1998.04--2001.02,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业公安分局局长;

2001.02--2003.01,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3.01--2005.02,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科级检察员;

2005.02--2008.06,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06--2012.11,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11--至今,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任免信息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选举钟胤进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杨博理为新一届县人民政府县长,选举杨同棠、龙帮华、李卫平、刘文革、唐勤阳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

2016年11月30日,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当选为城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