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电视(Terrestrial television),也就是无线电视,为电视讯号传输方式之一,与卫星电视相对。电视台透过讯号发射站和电视塔等设施,在大气层以无线电波方式发射讯号,收视户再使用天线接收讯号以收看电视节目。在早期没有人造卫星的时代,电视台多以此方式播放节目。

中文名

地面电视

别名

无线电视

基本内容

地面电视(Terrestrial television),也就是无线电视,为电视讯号传输方式之一,与卫星电视相对。电视台透过讯号发射站和电视塔等设施,在大气层以无线电波方式发射讯号,收视户再使用天线接收讯号以收看电视节目。在早期没有人造卫星的时代,电视台多以此方式播放节目。

各地特色

不同的地方对地面电视的发展态度有所不同。

中国大陆

例如中国大陆,因发送效果与收益不佳,在城镇基本上已经淘汰地面电视,以有线电视发送为主。但是在大部分乡村以及偏远地区,因有线电视工程施工困难,包括城市目标用户的经济原因,仍要依靠地面电视信号来发送电视节目信号,特别是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本省与本市的综合频道这三个频道。

因为这三个信道是这些地区的居民了解国家(省、市)新闻与政策以及享受电视娱乐的唯一途径,所以地面电视也是在广电部门使用的增加覆盖的重要手段之一。而广电部门为了改善这些地区的收视品质,已经开始推广使用户户通工程的广播电视卫星接收设备,地面电视信号已经变为补缝隙的手段。

中国港澳地区

而澳门已经于1990年代基本淘汰地面电视,改用有线电视(澳门主要为公共天线),现积极发展网络电视(IPTV),又开始使用澳门数字地面电视广播;而香港仍以地面电视为主导地位,但实际上有线电视已经迅速增长,50%的中上收入观众采用有线电视以收看更多信道,政府正积极推广数字地面电视广播服务,改善接收效果、提供更佳的画面和声音质素、提高频谱效益,以及支持崭新服务。崭新服务包括高清晰度电视(高清电视)、交互电视和数据传输服务。

中国台湾

在台湾,地面电视最早发展在1969年于花莲县丰滨乡一带,早期发展为社区共同天线,这是台湾有线电视的前身,后期台湾有线电视业者们不以地面电视三台节目为满足,开始播放各类录像带作为节目。

1993年8月11日,由行政院新闻局发布实行《有线广播电视法》规范运作,并于同年11月开放第四台登记为过渡性质的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业者,1994年10月1日正式受理有线电视系统申设登记,台湾有线电视发展至今虽占据一定的市场,但有线电视提供了更多信道和节目予观众选择,普及率甚至达到100%。2012年以数字信号取代模拟信号后,地面电视信道增至20台(后于2017年增至22台),所受到的关注也比以往大。[1]

其他国家

美国、欧洲、澳大利亚等等的偏远地区,因人烟稀疏,多采用卫星电视或IP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