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促皮质素,西药,适用于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等胶原性疾患。注射用促皮质素(ACTH)是治疗婴儿痉挛症的常用药,针对婴儿痉挛有效。

药品名

注射用促皮质素

外文名

Adrenocorticotropime for Injection

是否纳入医保

医保甲类

药品类型

激素类药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促皮质素。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适应症

用于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等胶原性疾患;亦用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等过敏性疾病及急性白血病、何杰金氏病等。[1]

规格

25个单位。

用法用量

1、肌内注射,一次25单位,一日2次。

2、静脉滴注,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应用。一次12.5-25单位,一日25-50单位。

3、促皮质素兴奋试验:用5%葡萄糖注射液500ml溶解注射用促皮质素20-25单位,静脉持续滴注8小时,滴注前后采血测血浆皮质醇,观察其变化,或留滴注促皮质素日尿液测尿游离皮质醇或17-羟皮质类固醇,与前一日对照值相比较。

不良反应

1、由于促皮质素促进肾上腺皮质分泌皮质醇,因此长期使用可产生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出现医源性库兴综合征及明显的水钠潴留和相当程度的失钾。

2、促皮质素的致糖尿病作用、胃肠道反应和骨质疏松等,系通过糖皮质类固醇引起,但在使用促皮质素时这些副作用的发生相对较轻。

3、促皮质素刺激肾上腺皮质分泌雄激素,因而痤疮和多毛的发生率较使用糖皮质类固醇者为高。

4、长期使用促皮质素可使皮肤色素沉着。有时产生过敏反应,包括发热、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这些反应在垂体前叶功能减退、尤其是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较易发生。在静脉给药给疑有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作促皮质素试验时,宜口服地塞米松,每日1mg,以避免诱发肾上腺危象。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粉针剂使用时不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也不宜加入氯化钠中静脉点滴。

2、由于促皮质素能使肾上腺皮质增生,因此促皮质素的停药较糖皮质类固醇容易,但应用促皮质素时皮质醇的负反馈作用,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对应激的反应能力降低,促皮质素突然撤除可引起垂体功能减退,因而停药时也应逐渐减量。

3、有下列情况应慎用: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化脓性或霉菌感染、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病及心力衰竭患者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用药:至今仍未制订安全有效的应用标准,长期使用部分儿童生长停滞。

6、老年用药: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静脉点滴时遇碱性溶液配伍可发生混浊、失效;与排钾性利尿合用会加重失钾;长期使用时,与水杨酸类药物、吲哚美辛等合用可发生或加重消化道溃疡;糖尿病人使用时因本药的致高血糖作用需调整、增加降血糖药用量;可使口服抗凝药的作用降低。

药理作用

促皮质素能刺激肾上腺皮质,使其增生、重量增加,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合成和分泌增多,主要为糖皮质激素(皮质醇)。盐皮质激素(醛固酮)在用药初期有所增加,继续用药即不再增加。肾上腺雄激素的合成和分泌也增多。

贮藏方法

密闭,遮光,在阴凉处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WS-10001-(HD-14610)-2003。

药代动力学

肌内注射后于4小时达作用高峰,8-12小时作用消失。静脉注射后作用迅速,于数分钟内即开始。促皮质素血浆中的T1/2约15分钟。静脉滴注促皮质素20-25单位维持8小时,可达到肾上腺皮质的最大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