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海容,男,汉族,安徽怀远人,1972年11月参加工作,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曾任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中文名

崔海容

国籍

中国

籍贯

安徽怀远

毕业院校

宁夏教育学院,陕西师范大学

代表作品

《无罪判决》、《专案组长》

性别

职业

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作家

政党

中国共产党

简介

崔海容,安徽怀远人,早年毕业于宁夏教育学院中文系,后进修于陕西师大中文系;1972年入伍,1976年后历任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林场副场长,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一中教师,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室主任、秘书长,中央纪委宣教中心副主任,中央纪委北戴河培训中心主任;在出任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之前曾任中央纪委四室主任。

履历

1972年11月至1976年05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441部队服役。

1976年05月至1979年07月,在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通古淖尔林场任副场长。

1979年07月至1981年07月,在宁夏教育学院中文系学习。

1981年07月至1982年09月,在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中任教。

1982年09月至1984年04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事局工作。

1984年04月至1996年05月,历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审理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宣教室主任、办公厅主任,自治区纪委秘书长。期间,在陕西师大中文系修学三年。

1996年05月至2009年09月,历任中央纪委监察部宣教室、电教中心、审理室副主任,北戴河培训中心主任,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2009年09月至2014年02月,任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专职,副部长级)。

2014年2月,国务院免去其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职务。

文学创作

崔海容还是一位作家,笔名海容,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2]

1982年开始发表作品。2001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文学创作二级。著有长篇小说《无罪判决》、《专案组长》,短篇小说集《远山》,共出版文学作品5部。剧本《红墙》、《爱祭》、《雾舟》分别获黄河十省区第六、七届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