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一般做法是由委托人与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授权代理人在一定范围内代表其向第三者进行商品买卖或处理有关事务。

中文名

代理

外文名

agent

权利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

解释

短时间代人担任销售助理

特点

在消费者和供货者之间赚取差价

代理协议

(国际贸易)

主要内容

代理协议是明确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文件,其内容主要包括:

委托人与代理商的名称及地址等。

代理商品的品名与规格等。

指定的代理地区。

代理的期限。

代理商品的数量和金额。

代理商品的作价办法。

代理商的权力与义务。

代理商的佣金率及支付办法等。

代理协议有效期及中止条款。

市场报导,广告宣传和商标保护。

其他规定。

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尽管也习惯采用代理方式,但我国实际业务中对代理的运用与某些国家有关代理法律的规定和商业惯例的解释并不完全一致。因此,签订代理协议时,必须注意某些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商业惯例以及国际上有关代理商方面公认的准则。

商业代理

在国际贸易中,商业上的代理是指货主或生产厂商(委托人),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将指定商品交由国外客户代销的一种贸易方式。其作法是由委托人与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授权代理人在一定范围内代表他向第三者进行商品买卖或处理有关事务,如签订合同及其它与交易有关的事务等;代理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所作的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即代理人是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事。代理双方属于一种委托和被委托的代销关系,而不是买卖关系。

代理商在代理业务中,只是代表委托人招揽客户,招揽订单,签订合同,处理委托人的货物,收受货款等并从中赚取佣金,代理商不必动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不负盈亏。代理双方通过签订代理协议建立起代理关系后,代理商有积极推销商品的义务,并享有收取佣金的权利,同时代理协议一般规定有非竞争条款,即在协议有效期内,代理人不能购买、提供与委托人的商品相竞争的商品或为该商品组织广告;代理人也无权代表协议地区内的其它相竞争的公司。在国际贸易中,诸如销售、采购、运输、保险、广告、金融、诉讼等都广泛采用代理方式。当前世界贸易中有较大的比重是通过代理商这条渠道进行的,我国在进出口业务中也广泛地运用了代理方式。

委托人通过代理方式,利用代理人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销售渠道及其专业知识,委派代理人去开拓市场,组织销售和进货,进行售后服务,传播信息等,可避免因设立分支机构带来的人员、财务上的负担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等各种问题。代理人则可得到一定的佣金报酬。代理方式按委托人对代理人授权的大小,可分为一般代理、独家代理和总代理。一般代理又称佣金代理,是不享有代销专营权的代理,委托人在同一地区和期限内,可选定一家或几家客户作为一般代理人,根据代销商品的实际数量按协议规定的办法付给佣金,委托人可直接与该地区的买主成交,其直接成交部分,不向代理商支付佣金。独家代理是委托人给予代理商在规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享有代销专营权的代理,委托人在该指定地区和时间内,不得委托其他第二个代理人,独家代理与包销方式下的专营权不同(参见包销),独家代理下的专营权指的是专门代理权,商品出售前所有权仍归委托人,由他负责盈亏。

另外,除另有规定外,委托人也可直接与指定地区的买主进行交易,但这一部分商品交易仍应向独家代理商计付佣金。总代理是委托人在指定地区的全权代表,他有权代表委托人进行全面业务活动,除代表委托人签订买卖合同、处理货物等商务活动外,还可进行一些非;商业性的活动;包销是指出口商通过与国外包销商签定包销协议,给予国外包销商在一定时期和指定地区内承包销售某种或某类商品的独家专营的权利,由包销商承购;后自行推销的方式。这种独家专营的权利是指在包销期限和指定地区内,出口商出口指定的商品只能向包销商报盘成交,而不能售给该地区内的其它客户;包销人在包销期限和一定地区范围内也不得向其他人购买此种商品。在包销方式下,商品由包销人以自己的资金购入,取得商品的所有权,自行销售,自负;盈亏,并承担各种风险,因此,出口商与包销商之间是货主与买主的关系,属于买卖关系。但包销商又不同于一般的单纯的买卖关系,而是一种受专卖权和专买权约束的售定买卖关系,即双方签订包销协议后,出口商获得了专卖权,同时又有义务不再将包销商品向指定地区内的其他商人报盘成交;包销商获得了专买权,同时又有义务不再购买其他商人的同类商品,保证购进包销协议规定的最低数量的该种商品,并只在指定地区销售。

包销方式对于出口商来说,有利于避免同一地区多头经营产生的自相竞争和其他同类商品生产者的竞争;有利于计划地组织生产和供货;有利于通过给予专营权调动包销人经营的积极性,达到巩固扩大市场的目的,但如果出口商不适当地运用包销方式,则存在着包销人包而不销而依赖出口商,导致出口受阻的风险,同时存在包销商利用垄断地位,操纵价格,控制市场的可能。因此,出口商应注意选择有经营能力和资信较好的国外商人作为包销商。对于包销商来说,若经营得当可带来;较大的收益,若经营不力或不适当地承担包销就会出现“包而难销”的风险。包销协议是指出口商与包销人签订的规定包销方式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内容有:包销协议的名称,签约日期和地点,出口方给予包销商;专营权的时限,地域范围和商品定义;出口方承担的义务,即出口方负有不向该地区的其他客户直接售货的义务。

包销人承担义务

包销人承担的义务:

1.承诺以出口方作为包销商品的唯一供应来源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购买的最低数额

3.提供市场信息和售前售后服务

4.对出口方的商标权和专利权的保护。

5、作价办法,可分为以协议规定价格为准的一次作价和分批;作价

6.包销期限和中止条款;定销是指出口商通过与定销商签订定销协议,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将某种或某类商品交由国外客户销售的方式。

出口人对定销人在价格、支付条件和折扣上给予一定的优惠,但不授予货物销售的专营权,即在同一地区和期限内,出口商可以指定几家定销商为其销售货物;定销与包销具有相同之处,即出口商与定销商和包销商之间都是售定性质的买卖关系,定销商也要象包销商一样自垫资金购货,取得商品的所有权,自行销售,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在实践中,出口商常与定销商签订远期支付合同,在支付条件上给予定销商优惠待遇,但这只是出口商给予定销商的资金融通,并不能改变双方的买卖关系。定销与包销的区别主要在于;包销商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即在包销地区和包销期限内,只有一个包销商经营出口商供应的商品;而定销商不享有专营权,在同一地区内可以有几个定销商同时为一个出口商销售同种或同类商品。定销方式下一般规定有一定的最低数量限额,可以避免包销方式下可能出现的“包而不销”的问题,定销还可以防止出现垄断。但定销对调动定销人员的推销积极性一般效果较差,难以发挥集中经营的作用;在定销期内,出口商可以对定销商的资信情况、商业作风、经营能力进行考察,因此,定销常被用作挑选包销人的过渡手段。出口商在采用定销方式时,应注意选择经营能力较强,资信较好的国外客户作为定销商,并在协议中规定一定的定销最低限额.;经销在国际贸易中是指经销商按照约定条件为国外供货商销售产品。

双方订立协议或相互约定,由供货商向经销商定期、定量供应货物,经销商在本国市场上销售。经销商与供货商之间也是买卖关系,经销商必须自垫资金购买供;货商的货物,自行销售,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日韩职位体系中的职务

代理:相当于欧美职位体系中的主管一职。

人事代理作用

(一)帮助用人单位摆脱了烦杂的人事管理事务,有利于人事管理业务的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用人单位只管选人用人,事务性的人事业务如档案管理、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就可以消除用人单位对人事管理事务包缆过多、成本过高、效率低下的种种弊端,有利于“抓大放小”,全身心地投入到本单位主要业务工作中去。市人才交流中心通过专业化、规范化的优质服务,满足了企事业单位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要求。特别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解决了所聘用人员的档案托管、户口迁移、党团关系挂靠、职称申报等后顾之忧,提升了企业档次,有利于吸引人才,使企业兴旺发达、事通人和。

(二)解除了流动人员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实行人事代理后,减除了个人办理档案及户口转移、职称申报等繁琐的人事业务手续,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因劳动政策法规不熟悉而产生的劳动争议与劳动纠纷,有利于人才轻松工作,发挥潜能,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同时,解除了人员流动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个人寻找更好的工作平台,从而形成“能进能出”的良性机制,畅通人才的流动渠道。

(三)人事代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人事代理制度的推行促进了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为用人单位推行聘用制提供了配套服务,既为广大受聘者解除了后顾之忧,又提高了单位人事管理效率,保证了聘用双方的合法权益,使聘用双方构成了合理而紧密的新型人事关系。人事代理制度的推行,促进了社会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为劳动者、企业、政府机关架起了沟通桥梁,进一步提高了人事人才工作的社会化服务程度,对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网店代理

网店代理是指某些提供网上批发服务的网站或者能提供批发货源的销售商,与想做网店代销的人达成协议,为其提供商品图片等数据,而不是实物,并以代销价格提供给网店代销人销售。一般来说,网店代销人将批发网站所提供的商品图片等数据放在自己的网店上进行销售,销售出商品后通知批发网站为其代发货。销售商品只从批发网站发出到网店代销人的买家处,网店代销人在该过程中看不见所售商品。网店代销的售后服务也由批发网站行使。

网店代理是为了避免囤货而产生的供货形式。

酒类代理

酒类市场尤其是白酒市场拥有者很好的市场前景,已经迎来了第四次涨价浪潮。这为一批商家带来了机遇,众多的投资者,创业者纷纷进入这一市场,做起了白酒代理商。虽然白酒市场良好的运行状态让人禁不住投资的诱惑,但是没有跟好的经验只靠一腔热血是不会得到高效益的回报的,那么一位优秀的代理商应该懂得那四个条件呢?请看下面。

品质

白酒作为一种享受型饮品,质量优秀和品质高超是成就好酒的第一标准。如果一瓶白酒,口感上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同那无疑是失败的。没有消费者的喜爱,再怎样的广告推销、市场营销也不能赚取财富。

品牌

俗话说的好,“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一个酒水品种,在拥有了高端的品质时,没有一个相称的品牌。那也很难获得最高的回报。品牌是一种力量,让酒水身价倍增,从而赚取最高的回报。

推广

酒水最终的目的是进入市场,赚取利润。“酒香也怕巷子深”,当今的时代更是如此。再好的品牌,再好的酒水。没有一个成功的营销推广策略也难有大作为。

潜力

市场是在变动和发展的,消费者的需求也是不断变化的。对于未来的市场,一款酒水能否具有抢占未来市场的潜力是很重要的。具备了很大的潜力,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一个优秀的酒水品种是创业者和投资者获得回报的关键。所以,白酒代理一定要很好的把握质量,品牌,推广和潜力四个特点。此外,作为一名优秀的代理商,拥有较多的经验是非常重要的,做到这几点,把握时机,赢得最大的利益。

产品类代理

产品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产品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产品代理商一般会按照级别划分,划分标准不一,有按区域划分,有按佣金金额划分各级别的责任和权限不同,一般级别越高其考核要求也越高

产品代理商

★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产品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产品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产品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在产品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产品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产品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产品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在大陆法系国家,产品代理商是指一种独立的商事经营者,他接受委托,固定地为其他业主促成交易或以其他业主的名义缔结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