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平,男,1960年8月出生,汉族,安徽肥东人,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曾任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2020年2月,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施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中文名

施平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60年8月日

出生地

安徽肥东

人物履历

1977.02—1978.09安徽省肥东县乌龙公社下放知青

1978.09—1982.07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政教专业学习

1982.07—1989.09安徽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工作人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86.09—1987.07参加省委党校培训班学习)

1989.09—1992.1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2.12—1996.0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办公室、秘书一室副处级调研员

1996.02—1996.07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室正处级调研员

1996.07—1997.11安徽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其间:1997.03—1997.05参加省委党校第23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7.11—2001.04安徽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局长

2001.04—2008.08安徽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2001.09—2001.11参加省委党校第36期市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8.08—2009.05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05.09—2008.11参加中国科技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9.05—2015.02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厅级)

2015.02—2019.05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安徽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9年4月11日,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施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免去职务

2019年5月24日上午,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免去施平的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职务。

依法双开

2020年1月,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省委原委员、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施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施平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得巨额利益;违反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

施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辜负组织信任,拒绝组织挽救,“亲”“清”不分,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安徽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由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施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对施平的党纪处分决定待召开省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提起公诉

2020年2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施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施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施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施平利用担任原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处长、直属征收分局局长、原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补贴申报、工程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