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玲,女,浙江省绍兴人,1965年10月13日出生。2013年1月北京师范大学博士毕业。北京大学研究员、访问学者。2002年担任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院长职务。2016年8月23日到患癌去世女教师刘伶利的家中,向刘伶利的父母道歉,并签署《和解协议书》。2016年9月,陈玲辞去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院长职务。

中文名

陈玲

国籍

中国

毕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出生年月

1965年10月13日

性别

出生地

浙江绍兴

人物经历

2013年1月北京师范大学博士毕业。北京大学研究员、访问学者。

2002年至今担任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院长职务。陈玲院长在担任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院长期间,先后被聘为甘肃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共甘肃省委党刊杂志社调研员,甘肃省立法研究会会员,甘肃省信息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编委会主任。

2008年荣获“中国关心成长卓越贡献人物”荣誉称号。

2010年6月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聘为副理事长。

主要作品

主编《大学计算机基础》(人民邮电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原理》(人民邮电出版社)、《就业指导与职业规划》(人民邮电出版社)等多部教材。主导课题独立学院创新教育与专业教育研究成果《中国独立学院创新教育理论与实践》,于2014年12月顺利出版。在《党刊杂志》、《纵横科学发展观》等刊物上发表了20多篇论文。

个人荣誉

2010年11月被评为“2010中国教育管理与创新先锋人物”,在建党90周年,被“2011中国高等教育品牌总评榜”评为“中国最具社会责任教育家”。

2011年12月在第九届中国国际教育品牌创新峰会上被评为“跨越十年、2011全国教育事业十大创新人物”。

2012年5月在第五届全国民办教育家代表大会暨民办教育表彰大会上被评为“中国民办学校十大知名校长”,在第十届中国国际教育品牌创新峰会暨慧聚中国·2012中国教育品牌颁奖盛典”上被评为“中国十届教育功勋人物”。

2013年5月在“中国民办教育家协会成立十周年庆典”暨“全国民办教育表彰大会”上被评为“感动中国十大民办教育人物”。

2014年5月在第六届全国民办教育家代表大会暨2014年中国民办教育创新改革高峰论坛上被评为“中国民办教育创新改革杰出教育家”。

人物事件

2016年8月23日下午,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院长陈玲等人两到患癌去世女教师刘伶利的家中,向刘伶利的父母道歉。随后,校方与刘伶利老师家属对补偿问题具体商谈,双方达成和解,并现场签署了《和解协议书》。

《和解协议书》中包括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向刘伶利家属已经补发的工资57600元,丧葬抚恤金14400元;补偿所有医疗费40万元、亲属救助金6万元、抚慰金4万元,以上三项共计50万元于签约2日内付清。

任免信息

2016年9月,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董事会决定,同意陈玲辞去院长职务,聘任陈彪为院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