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纳达是尼加拉瓜西南部城市。在尼加拉瓜湖西北岸,蒙巴科火山岛(Mombacho Volcano)山麓,海拔62公尺(202呎)。

所属地区

尼加拉瓜

名称

格拉纳达

海拔

62公尺(202呎)

建立时间

1523年

历史

1523年由埃尔南斯德(Francisco Hernandez)所建,随即成为经济中心。由於长期是尼加拉瓜保守党总部所在地,多年来一直对该国的政治生活具有重大的影响。它与远处其北的尼加拉瓜自由党的中心莱昂市,是政治上和商业上激烈的竞争者。尼加拉瓜的首都马那瓜在上述两旧城之间建立,即为一种政治上的妥协。在17世纪时,格拉纳达多次遭加勒比海海盗抢劫。美国海盗威廉·沃克于1857年曾洗劫并焚烧该城。

概述

格拉纳达是尼国第三大城,为典型的西班牙式城市。房屋大都只有一层,但有许多府邸;教堂宏伟,装饰华丽。格拉纳达是工业中心,生产家具、肥皂、服装等。该城又是太平洋铁路终点站。人口约91,929(19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