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破解“城市病”的难题,落实中央关于“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要求,科学制定人口总量中长期调控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完善以业控人、以房管人、以证管人等人口调控措施。落实人口调控属地责任。实施居住证制度。2016年8月11日《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正式发布,“暂住证”将升级“居住证”。根据该办法,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

中文名

北京居住证制度

地点

北京

类别

相关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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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病

简介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里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口。人口的聚集,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恶化、住房紧张、就业困难等“城市病”,加剧了城市负担,同时也制约城市化发展。据相关统计,北京人口2012年就已超2100万,由此导致的交通拥堵、大气污染等,更是北京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在本次市委全会上,这些问题的解决之道,也成为会议决定的重要内容。[1]

制定原因

大多数城市都有人口规模的目标,北京在2004年前制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人口达到1800万,而据2012年的统计已超过2100万。下一步,城市规划中有关人口的总规划如何制定,人口总量如何制定是一个需要多方衡量论证的事情。“是回到1800万还是放宽到2500万,下一步怎么做很有学问。”陆杰华认为,人口的总规划需要参考的指标很多,包括城市经济发展、资源容量等。

北京要做新的人口总规划,应该先将城市定位明确。陆杰华说,1993年提出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对北京的定位是国家首都政治文化中心、历史名城,人口规模的控制则主要从经济和就业角度考量。但的城市发展和局面不一样了,北京未来会将城市功能定位成怎样的,直接影响到人口调控的效果,只注重数量上的宏观概念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人口问题。以业控人、以房管人、以证管人的管理模式并不创新,而是后置的末端管理手段。陆杰华认为,要落实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还是得回到城市发展功能定位上。

相关评论

坦白而言,对于北京这样的大型城市而言,人口之多、管理之杂、房价之高,已经达到了“不宜人类居住”的地步。但即便是这样,因为北京的资源多、机会多,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仍然选择加入浩浩荡荡的“北漂”大军。城市的管理者,面对无法破题的“城市病”如雾霾、堵车和逢雨便涝也是愁上眉梢——控制人口事宜就便摆上了桌面

“自由迁徙”说的永远是候鸟,而不是国人;完全放开北京的户籍,可能引发的是北京人口的几何倍数增长,这自然很不现实。但是,只管理、不服务的暂住证制度,已经饱受诟病,不仅仅加剧了城乡二元户籍体制下的身份歧视,还导致了社会的不公。在北京居住了一二十年,却还是“暂住”,听起来就是个“中国式笑话”。于是乎,在暂住证和户籍制度之间,也便发明了居住证。

居住证,当然有其进步意义。就上海、深圳等已经实行了此制度的城市而言,居住证制度在当下这种户籍制度之下,最大程度上还原了城市福利的公平。而北京市相关负责人也表态,“居住证制度可以附载社会服务功能,比如与社保福利挂钩”。同时,居住证如果开始实施,意味着为1984年开始实施的“暂住证时代”画上了句号。这都是值得称赞的地方。

但是,居住证毕竟不是户籍。在北京获得居住证,虽然能够在某一些福利方面可以等同于北京市民,但是,居住证代表的仍然是“二等公民”。关于居住证,也便产生了这样一个悖论:如果居住证能够被赋予和城市户口一样的社会福利,那么,居住证也阻挡不住全国人民往北京涌入的势头,即便房价再高,也是一往无前;如果居住证不能解决更多的福利问题,则可能就是暂住证的一个更名,但实际上,也确实没有多少意义。

说得好听一些,居住证是“最不坏”的一项选择;说得难听一些,居住证制度就是一项“好人主义”下的畸形改革,既打破不了现行的户籍制度窠臼,难以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也可能无法肩负起控制城市规模的重任。或者,也可以这样说,居住证制度,非常符合我国的中庸思想,管理者既不想得罪城市原有居住者,也不想得罪新迁入者。

城市之所以有大小之别,有先进和落后之分,在于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资源分配不均。不是说,每个城市都应该获得同样的发展机会,或拥有同样的发展规模,也不是说市民都应该有同样的收入,而是说,城市中的每一位市民和居民,都应当拥有同样的权利和福利。比如说,在北京市的高考生,能够上北大清华的几率,不应该比其他城市高,各种医疗资源也不应该过于集中。唯此,社会才能更加公平,城市规模才有可能达到“大河有水小河满”式的共同发展愿望。

2015年规划

酝酿了6年的北京市居住证制度,今年有望有重大突破。昨晚,在北京两会政务咨询现场,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总队长刘涛接受代表询问时多次表示,北京市居住证制度“加快研究出台”;“预计应该能在今年出台”。

“居住年限”参考暂住证办理情况

今年是北京市提出居住证制度的第六个年头。早在2009年北京市综治办相关负责人就曾提到,相关部门已开始采集流动人口、出租房信息,2010年起启动居住证制度。

刘涛表示,北京市的居住证制度也将提速,目前正在研究是否采用积分制、是否“追溯过往”等问题。“追溯过往”即在京居住年限、社保缴纳情况等过往表现。“对于居住证制度,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的调研内容主要是居住年限,什么情况下能过渡到户籍”,刘涛说,“居住年限”考核会考虑到暂住证办理情况,“是不是持续办理”。

“积分制”系上海等已推出居住证地区的普遍做法。刘涛强调,北京的居住证制度会不会采用“积分制”,现阶段正在调研,但北京不同于上海,居住证制度会基于首都的功能定位做出制度设计。

居住证不以人口调控为目标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高煜分管北京市公安局人口总队,据其介绍,三年前市政府就成立了关于居住证制度的领导小组,囊括了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社保局、北京市公安局等20多个职能部门。他强调,居住证核发会考虑合法住所、合法职业、社保缴纳情况等“关键指标”。

近年来,人口管控是北京面临的主要问题。昨晚,有代表询问,居住证制度是否会考虑到北京的人口调控现实局面?居住证正式推出后,是否会使北京的流动人口有所减少?对此刘涛反问,“人口管控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效果是不是更好?”他强调说,北京的居住证制度不会将人口管控作为制度设计的目标。

申领居住证

北京居住证制度

2016年8月11日,北京居住证制度实施办法出台。来京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符合条件的还可以参与积分落户。《北京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11日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这意味着“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

所谓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北京就业6个月以上;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北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北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实施办法指出,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如实提供证明及有关材料。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办理程序,不予发放《北京市居住证》;已经发放的,其《北京市居住证》应当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