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钟元,男,1991年6月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程度,务工人员,四川省金堂县人。滴滴顺风车司机,8·24乐清女孩乘车遇害案嫌疑犯。

2月1日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判决顺风车司机钟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5000元。8月30日,钟元被执行死刑。

中文名

钟元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91年6月日

性别

出生地

四川省金堂县

人物经历

钟元,曾开奶茶店之后跑滴滴,2018年去的浙江乐清市。

人物事件

事件经过

2018年8月23日下午,乐清林女士曾坐过犯罪嫌疑人的车,从乐清虹桥到翁垟,司机将其带至偏僻处图谋不轨,林女士随后将此事投诉至滴滴平台。

批准逮捕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8月27日受理乐清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钟元的案件材料后,经依法审查认为,钟元的行为已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符合逮捕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于2018年8月27日依法对钟元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提起公诉

2018年10月26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全面细致核实证据,于11月6日对被告人钟元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从快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钟元(男,27岁,四川省金堂县人)因赌博在网络借贷平台欠下债务,预谋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伺机抢劫女乘客财物。2018年8月23日,被告人钟元第一次伺机抢劫女乘客未果。

2018年8月24日,被告人钟元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通过持刀威胁、胶带捆绑的方式,对被害人赵某某实施了抢劫、强奸、杀人行为,致其死亡并抛尸。被告人钟元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审理

2019年1月4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由温州中院常务副院长陈有为承办并担任审判长,还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

温州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钟元因赌博在网络借贷平台欠下债务,预谋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伺机抢劫女乘客财物。2018年8月23日,被告人钟元第一次伺机抢劫女乘客未果。

2018年8月24日,被告人钟元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采取持刀威胁、胶带捆绑的方式,对乘客被害人赵某某实施了抢劫、强奸行为后杀人灭口。提请对被告人钟元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被告人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对其犯罪行为表示后悔,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第一次抢劫系犯罪中止而非预备,且有坦白、悔罪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

因涉及个人隐私,根据法律规定,温州中院以不公开开庭方式进行审理,案件将定期进行宣判。

一审宣判

2019年2月1日上午10时30分,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对“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进行宣判,被告人钟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5000元;

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元因赌博欠债,遂预谋抢劫并购置单刃短刀、橡胶头套、封箱胶带等工具放在其驾驶的轿车内,意图在从事滴滴顺风车营运时伺机抢劫女乘客财物。

2018年8月23日10时许,被告人钟元通过滴滴软件接到第一名女乘客的滴滴顺风车订单后,以通过微信另行结算为由让该乘客取消了订单,以逃避监管。

当日13时10分许,被告人接上该乘客后寻找偏僻地段伺机抢劫。途中,该乘客发现被告人行为反常,坚决要求停车并趁机逃离,被告人未能劫得财物。

2018年8月24日9时许,被告人通过滴滴软件接到第二名女乘客赵某某(女,殁年19周岁)的滴滴顺风车订单,再次借故让赵某某取消订单,被赵某某拒绝。

当日13时28分许,被告人接上赵某某,当车行至附近山路时,被告人采取持刀威胁、胶带捆绑的方式,对赵某某实施了抢劫、强奸,后为灭口残忍地将赵某某杀害,并将其抛到路边悬崖斜坡上。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钟元以暴力方法抢劫财物,又强奸妇女,并为灭口而故意杀害被害人,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钟元应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虽然被告人钟元归案后能坦白,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作出前述判决。

执行死刑

2019年8月30日下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后向钟元进行了宣告,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钟元执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