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辖级市
省辖地级市(简称地级市)有以下3种情况:
广东省广州市地图
既设市辖区,又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又代管县级市。
如湖南省永州市,浙江省杭州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广东省广州市,黑龙江省大庆市,安徽省黄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贵州省六盘水市等。目前占多数。
湖北省武汉市地图
只设市辖区,不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不代管县级市的地级市。
仅有湖北省武汉市、鄂州市,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山东省莱芜市,福建省厦门市,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海南省海口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等。
广东省东莞市地图
既不设市辖区,不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也不代管县级市的地级市。
仅有广东省东莞市、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亚市、三沙市五个地级市,下面直接辖乡(镇、街道),俗称“直筒子市”。
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拟将过去49个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扩大至全部282个设区的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表示,“这是分量比较重的一个修改”,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确定的改革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与我国的立法体制密切相关。[1]
中国共计289个设区的市。